黃珊珊拋未來宅 讓青年以租轉購
臺北市長參選人黃珊珊(右)6日提出「臺北未來宅」新概念政見,青年長租未來宅並提交社區服務證明可「以租轉購」,將長年繳納的租金全額轉爲頭期款,向市府購入未來宅地上權。(鄭任南攝)
臺北市長參選人黃珊珊6日提出「臺北未來宅」的社會住宅新概念政見,青年若長租未來宅,並提交社區服務證明即可「以租轉購」,將長年繳納的租金,全額轉爲頭期款,向市府購入未來宅地上權。藍綠陣營質疑,社宅依法只租不賣,看不到未來宅制度的草案,若地上權設定期間太長,未來宅數量將無法提供有需求民衆,更不利弱勢承租人。
黃珊珊昨拋出「臺北未來宅」概念,將撥部分比例,當作都更中繼宅,加速周邊地區都更進程,黃珊珊表示,除了透過EOD(市有建物及用地整合運用導向都市發展)外,也會盤點其他市有地,像區公所1棟、派出所1棟,將這些機關垂直整合,低樓層作長照機構,高樓層作社宅,另外空出來的市政儲備基地可作未來宅基地使用。
黃珊珊指出,未來宅最大亮點是以租轉購,青年長期承租達一定年限如20年,並提交相關社區參與及貢獻度爲評選指標,若符合資格,即可將已繳租金轉爲頭期款,認購未來宅房屋地上權,未來想要再釋出、轉手,僅能由市府購回,絕不會產生炒房問題。
民進黨臺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競選總部政策小組總召集人管碧玲批評,黃珊珊沒提出社宅數量目標,也沒有提出如何改善產權整合與審議,只提出一個未來宅中繼空間構想,本質上不是一個居住政策,也不是都更政策。社宅依據《住宅法》是隻租不賣,黃珊珊未來宅構想是要另外創造一套制度,但看不到制度草案。
國民黨臺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競選辦公室指出,社宅租期設定6年,目的是保持流動彈性,若地上權設定期間太長,社宅數量將無法提供後面有需求民衆,更不利弱勢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