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三度遭通緝「下週回大馬自首」! 突掀上衣...曝8點道歉聲明

記者蔡琛儀臺北報導

黃明志去年推出諷刺意味濃厚的電影《你是豬》,沒想到被馬來西亞極端分子舉報,去年金馬獎頒獎典禮結束後,他自曝警方立案,「接下來我回國將會被關押到拘留所,並接受調查。」因疫情關係他遲遲無法返鄉,事隔3個多月,今(12日)他在臉書表示,下禮拜「就要飛回國向大馬警方自首了」。

▲黃明志對鏡頭上衣證明身上傷口。(圖/翻攝臉書/黃明志)

黃明志自曝過去三度遭通緝,今在臉書分享多達8點的「道歉聲明」,將過去被稱引起爭議的所有事情一一「道歉」,但不改黃明志風格,整個聲明酸味十足,他先是說:「如果沒有黃明志,這個世界上不可能有人罵粗話,甚至不可能會有粗話,這些被我教壞的小朋友父母,根本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隨後他又說:「第二,我不應該敢怒敢言,不該對政府有任何的批評,因爲他們真的犧牲很多睡眠時間,尤其在財務方面,根本是費盡心力。」接着表示:「第三,我應該跟警方合作,完全配合他們的調查,因爲他們爲人民付出的真的也很多,偶爾半夜不睡覺,出現在路邊。」畫面隨即出現警方打瞌睡、臨檢等照片

▲▼黃明志拍攝反串意味濃厚的「道歉聲明」影片。(圖/翻攝臉書/黃明志)

黃明志說:「我不該批評我們國家教育制度,因爲馬來西亞的教育制度是最公平的存在...馬來西亞根本沒有種族歧視,都是我在胡說八道。」還講了一連串含有歧視意涵的粗話,「這些都是事實,我不該在那邊胡說八道、無中生有。」並表示:「我不該把這些事情拍成電影,或做任何歌曲、MV表達這些不存在的問題,因爲我們國家根本沒問題,也是合法的。」酸度破錶。

之後他提到2016年與玖壹壹合唱的歌曲《Oh My God》,當時曾被指「褻瀆宗教」,他酸說:「我不該在那裡面拍MV、跳舞,整個回教堂都沒有人,我們是自己突然去拿鑰匙開門進去拍攝的,所以沒有人看到我們,都是等到MV上架後,他們才知道的。」最後他不忘補上「不自殺聲明」,表明自己精神正常、身體沒有傷口、也沒有自殺傾向,還將上衣掀起證明自己現在沒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