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上山拜虎爺 2男持電擊棒廟前洗劫小黃司機3000元遭起訴

臺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

陳姓男子及鄭姓男子,2022年間在北市士林區社子島隨機路攔計程車,謊稱要去新北市石碇山區知名的虎爺廟,最後竟拿出電擊棒威嚇駕駛,得手3000元及1隻手機。臺北地檢署調查後,今(20)日依強盜罪起訴2人。

檢方調查,陳男及鄭男是朋友,兩人2022年間在北市士林區路邊攔計程車,謊稱兩人要到新北市石碇山區知名的虎爺廟要拜拜求財,但一抵達停車場,卻亮出電擊棒,要他交出身上財物,駕駛被搶走3千元現金及1隻手機。

之後,兩人要求駕駛陪他們走下山,進而逃離現場,駕駛則嚇得趕緊報案。新店分局報請北檢指揮偵辦,循線追查到兩人搭計程車逃離的畫面,及現場遺留的飲料罐上頭有DNA。

兩人到案後否認犯罪,僅承認雙方之間發生口角,駕駛出言要撞他們,纔會在停車場下車並要求駕駛陪同下山。檢察官不採信其辯詞,今依法起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