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拆埋變數 拒拆戶促以地易地
配合南鐵地下化,鐵道局中部工程處原訂昨拆除北區黃家,由於屋主黃春香簽署自行拆遷切結書,獲2個月緩拆。(李宜傑攝)
臺南鐵路地下化工程21日原訂強制拆除北區黃家,但對方拒拆長達9年後,突然在強拆前2小時簽下「地上物自行拆遷切結書」,承諾9月20日前自行拆遷完成並點交,期間雙方還將協商補償條件。因黃家要求以地易地,但鐵道局指南市府已提供2戶專案照顧住宅,未來能否達成協議仍有變數。
鐵道局爲能順利拆除北區開元路黃家,20日提前在現場附近架設圍籬管制通行,此舉一度引發聲援民衆不滿推倒圍籬,並與警方發生衝突,聲援者還席地而坐阻擋拆除,情勢一度緊張。直到昨天凌晨3時45分左右,屋主黃春香出面表示,已切結同意點交,感謝大家的陪伴與支持,現場氣氛才和緩。
黃春香表示,99歲的母親臥病在1樓,2樓租戶甚至買了1桶汽油桶,感覺隨時將同歸於盡,眼看僵持不下,才決定切結點交,他們的訴求很簡單,也不反對公共工程,只是希望不要強徵民地而已。但公權力要強拆也擋不了,未來2個月將再與鐵道局討論補償條件,盼能在鐵路西側找塊公有地「以地易地」補償。
鐵道局提供2個月緩衝
鐵道局中部工程處主任工程司吳志仁認爲,經考量屋主母親的身體狀況,決定各退一步,住戶切結同意點交地上物後,鐵道局也提供2個月的緩衝期,讓屋主加固及物品搬遷,「感謝屋主對重大建設的讓步與諒解」。
工程進度已落後12%
至於是否接受「以地易地」?吳志仁也說,並沒有這樣的方案,將以臺南市政府提供的專案照顧宅爲主,黃家可申請2戶,也可領取提存銀行的拆遷補償費。
不過,黃春香仍堅持簽署同意書僅爲「延後討論」,並沒有同意拆遷;對此,鐵道局則強調,一切依同意書的內容爲準,如果沒有在9月20日的期限內自行拆遷地上物並完成點交,仍能強制拆除,依約不得有異議或任何求償。
南鐵地下化工程共分4標,從2017年動工後,原本預定2022年完工,但因拆遷延遲,目前的工程進度落後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