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府編10億元發縣民消費券 最快8月上路
花蓮縣震後觀光不振,縣府編列10億元打算普發縣民消費券,帶動消費。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震災後3個月已重創觀光,縣府爲擴大內需提振經濟,編列10億元,要普發縣民限時、限定花蓮使用的振興消費券,追加預算案已送縣議會,最快8月上路。
觀光是花蓮產業領頭羊,地震發生後遊客不來,百業蕭條,原本期待暑假商機,也因月初蘇花公路、臺鐵北迴線多次落石、土石流阻斷,嚴重打擊外界旅遊信心。旅宿業統計,7月至今訂房率不到2成,只剩去年同期的4分之1。
爲了擴大內需,縣府提出「普惠經濟」想法,追加編列10億元預算,普發縣民振興消費券,以小面額爲主,實際金額待定。縣府表示,已送縣議會預計這個月下旬審議,若順利獲得通過並覈定,最快8月可以上路,振興消費券是發給設籍的32萬縣民,限時在花蓮縣境內使用,擴大所有鄉親收入。
縣府行政暨研考處長吳昆儒說,除10億元的振興消費券,還有針對傳統市場發放的「市集加倍券」,預算規模7000萬,其中5000萬向中央爭取,另外第二預備金、縣府觀光處預算各1000萬。
「絕對支持。」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書記長吳東昇表示,震後花蓮經濟受到很大影響,縣府發放振興消費券是對的,但務必要縝密規畫,花10億元一定要發揮加成的效果,讓效益極大化。
民進黨縣議會黨團總召張美慧說,好的政策民進黨一定支持,不過縣府對於振興消費券的執行方式和發放對象要講清楚說明白,不要讓外界覺得只是在大撒幣。
花蓮縣議會無黨政團聯盟總召楊華美認爲,震後包括重建、振興都十分重要,縣府須盤點可用資源並適當分配,分析效益,妥善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