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共軍襲臺」快訊出包檢方簽結 將移北市刑大裁罰
臺北地檢署
華視新聞4月20日至5月3日接連出現「共軍襲臺」、「大屯火山爆發」、「蘇貞昌總統」、「蔡ee」等離譜快訊,造成社會不安及國安高層關切,調查局臺北市調處依違反《災害防救法》報請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北檢分「他字案」調查。檢方調查後認爲是華視人員疏失出包,應無不法故意,已簽結此案。至於華視員工一連串的快訊出包,是否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將移由臺北市刑大依職權處理。
據瞭解,北檢檢察官針對華視自4月20日至5月3日「共軍襲臺」、「大屯火山爆發」、「美國職棒隊徵誤植」、「蘇貞昌總統」、「上海日增千萬染疫」、「蔡ee」等6則離譜快訊,指揮台北處約談時任華視製作人、導播中心召集人、資深編輯、助理導播多人作證,且調閱現場監視器勘驗。
承辦檢察官並依據筆錄內容,親自赴華視,要求華視人員操作,另函文給NCC、新北市消防局,排除字幕機故障等外部因素。
檢方認爲,4月20日「共軍襲臺」與「大屯火山」接連快訊出包,確實受新北市府委託,並在正式攝影棚錄製防災影片與字幕,但編輯與導播等人一時疏失,忘記修改路徑與連結,因此讓字幕在正式新聞與廣告時段循環播放。
4月24日「蘇貞昌總統」出包,則因編輯圖卡忘記更正,現場文字記者也漏注意;4月30日美國職棒隊徽誤植則是圖片與文字的連結錯誤;4月30日「上海染疫日增千萬」,則是編輯打錯字;5月3日「蔡ee」則是一組代碼,研判應是審覈完成的意思,但上字幕後忘記刪除。
檢方認爲,4月20日「共軍襲臺」與「大屯火山」二起出包事件,製作人、導播中心召集人、資深編輯4人有疏失,在審覈與播放前未再三確認字幕路徑與連結,但查無與不特定人散佈災害謠言或不實訊息,因此認定不構成《災害防救法》散播災害謠言或不實訊息罪而簽結全案,並函請北市刑大依職權處理是否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