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這平交道又傳事故!臺鐵北上列車延誤1小時以上

花蓮吉安稻香平交道今晚傳出轎車擦撞火車事故,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不過卻讓該班列車延誤1小時以上。(民衆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臺鐵445次普悠瑪號列車今晚行經花蓮吉安稻香平交道時,與一輛擅闖平交道的轎車發生擦撞,雖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轎車駕駛座後照鏡卻斷掉,且列車車頭毀損,後續班次也隨之誤點多時。經查,轎車駕駛50歲蔡姓婦人無酒駕,全案依法送辦,警方呼籲,擅闖平交道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並吊扣(銷)駕照。

臺鐵445次普悠瑪號列車今天晚間7時5分從臺東發車,預計在深夜11時12分抵達樹林站,未料8時36分許行經吉安鄉吉興路二段與吉豐路交叉路口的稻香平交道時,與一輛白色轎車發生擦撞,以致列車暫停,後續班次也隨之誤點。

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先確認轎車駕駛與列車乘客無人員受傷後,再進行現場蒐證及測繪,發現轎車駕駛座旁的後視鏡疑遭高速撞擊,直接斷掉,臺鐵列車車頭則有毀損痕跡,經測,蔡女酒測值爲0;列車後續已持續北上。

警方指出,經調閱平交道監視器影像釐清,發現當時平交道警鈴、閃光號誌已顯示,遮斷杆已開始起降,該部轎車卻無故闖越,並在平交道內臨時停車,以致行經該處的列車緊軔不及而發生撞擊。

案經警方訊問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將蔡婦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交通違規部分,則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告發。

由於稻香平交道事故頻傳,今年5月曾發生轎車卡平交道警戒區,去年8月也有貪快車輛不慎卡在平交道內,過程令人捏把冷汗,附近居民則淡定看待,認爲「幾乎每天都會這樣」。

警方表示,若汽車駕駛人行經鐵路平交道時,見警鈴已響、或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可處1.5萬至9萬元不等的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因而肇事者,可吊銷其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