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城鄕爲居民投保團險 斥資近200萬元爭取更多保障
新城鄉公所編預算,爲鄉民投保團體傷害險,8月1日起正式生效,是全縣首例。(王志偉攝)
新城鄉青年住宅下半年將陸續交屋後,鄉內人口數將增加至2萬3000人。(王志偉攝)
鄉長何禮臺(左)說,鄉民投保的計劃提出後,責成社會課辦理,感謝鄉代會支持,讓新城鄉成爲花蓮全縣第一個由公所主動將鄉民納入團保的鄉鎮。(新城鄉公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8月1日起,替全鄉2萬多人投保鄉民團體傷害險,1年內若遇意外事故致傷殘或死亡,每人最高可理賠15萬元,是花蓮縣各鄉鎮市首創,鄉長何禮臺說,未來會逐年編列預算執行,爲鄉民增加生活保障。
新城鄉人口約2萬人,隨着青年住宅809戶將陸續交屋遷入,再加上0204地震有44戶異地重建,選擇由縣府協助在新城鄉北埔地區起造「希望工程安心住宅」,鄉內人口數約增加至2萬3000餘人,因此鄉公所規劃投保意外險,只要設籍新城鄉都可獲保障,並且獲鄉代會全數支持,8月1日正式實施。
鄉長何禮臺說,2年前上任時就有替鄉民投保的構想,但經費拮据,先請社會課研擬辦理,在無壓縮預算下,以近200萬元經費開辦鄉民團保,這是縣內第一個由鄉公所辦理的鄉民團保,希望增加鄉民生活保障。
代表會主席陳秀玲說,鄉代林國賢等人提案獲支持,認爲人口高齡化、少子女化、貧富差距社會型態下,一旦事故發生家中經濟陷入困境衆多,推動鄉民意外保險,建構新城鄉健全社會安全網,是有其必要。
鄉代傅緯豪表示,納保經費來源從納骨塔的收入分配支應,提升鄉民保障,希望政策長長久久,將爲鄉親爭取更多保險項目,未來希望能擴大到受傷醫療補助。
根據鄉公所規劃,被保人發生意外死亡,給付15萬元,連續昏迷6個月以上比照死亡理賠;意外導致失能,保險金額最高也是15萬元;若因意外傷害事故,包含天然災害,致身體蒙受傷害,而於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死亡、失能或連續昏迷6個月以上者,可依保險契約給付身故或失能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