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男喝醉路倒「顱內出血」身亡 疑遭毆打致死警逮2酒友

遊、陳男子與陳姓友人酒後起衝突,涉嫌毆打對方以致傷重不治,最後遭警方拘提到案。(新城警分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遊、陳男子與陳姓友人酒後起衝突,過程除毆打對方,還持獵槍對空鳴槍。(新城警分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秀林鄉23歲陳姓男子日前酒醉路倒,經送醫救治竟發現其顱內出血,傷重不治,新城警方認爲死因不單純,調查發現陳生前與陳姓、遊姓2名友人飲酒,因口角發生肢體衝突,過程中還有人持獵槍對空開槍,全案依殺人罪、傷害致死等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遊男聲押獲准,陳具保10萬。

陳男上月29日凌晨2時許,被人發現倒在秀林鄉富世村某民宅前,警消獲報趕抵現場,發現陳頭部有明顯外傷,且失去意識,趕緊送往慈濟醫院救治,卻發現其顱內出血,傷勢嚴重,最後不幸在8月1日凌晨2時宣告不治。

新城警分局局長吳思翰表示,陳男看似酒醉路倒,但警方懷疑案情不單純,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經調閱監視器、訪查被害人親友及附近目擊民衆,得知陳男案發前,跟朋友在崇德村一帶飲酒,過程中與28歲遊姓、31歲陳姓男子發生口角,進而引發肢體衝突,遊男更一度持獵槍對空鳴槍。

據悉,陳男在衝突過程受傷後,由附近鄰居攙扶回家,但遊與陳怒氣未消,再度上前把人拉到路邊毆打,發現對方失去意識後,趕緊遺棄路旁逃離現場。

經新城警方報請花蓮地檢署指揮偵辦,今天凌晨0時30分許,持檢察官簽發拘票,拘提遊及陳兩人到案說明,警詢後,依刑法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花蓮地檢署表示,檢方今天上午9時相驗死者遺體,下午5時30分召開偵查庭訊,諭知遊男聲押禁見、陳男具保10萬元,涉犯罪名爲殺人罪、傷害致死罪,經花蓮地院稍早召開羈押庭,最後裁定遊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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