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男車牌遭吊扣 客制原車號懸掛上路遭逮
警方在新城鄉臺9線176.5公里處,攔檢一輛小客車時,發現該車所懸掛的車牌已遭監理單位吊扣,但駕駛卻仍將其掛上行駛。(圖警方提供/簡銘柱翻攝)
警方在新城鄉臺9線176.5公里處,攔檢一輛小客車時,發現該車所懸掛的車牌已遭監理單位吊扣,但駕駛卻仍將其掛上行駛。(圖警方提供/簡銘柱翻攝)
花蓮新城警分局於9日晚間執行擴大臨檢勤務,意外查獲一起使用僞造車牌案件。當晚約10時許,警方在新城鄉臺9線176.5公里處,攔檢一輛小客車時,發現該車所懸掛的車牌已遭監理單位吊扣,但駕駛卻仍將其掛上行駛。警方對此深感疑惑,立即要求駕駛李姓男子說明。
經詢問後,李男坦承,車牌早已繳回,但因車輛無牌無法上路,他便在網路上購買了與原車號相同的假車牌,試圖魚目混珠、矇混過關。警方見狀,立即將李男依刑法僞造文書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僞造號牌」開單舉發。
新城分局進一步指出,車輛號牌與行車執照屬於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私自僞造、變造或使用假牌皆屬嚴重違法行爲,依刑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此外,還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3,600元至10,800元不等的罰鍰。
警方強調,爲規避檢舉而鋌而走險,使用僞造車牌上路,不僅無法逃過法律制裁,還可能因此面臨更嚴重的後果,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強化路檢,全力打擊這類違法行爲,維護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