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凱米風災公設重建初估3.3億 陳金德:立即審勘加速撥補

▲凱米颱風過後,花蓮縣府初估復原重建經費約3.3億元,陳金德要求中央各業管單位收件後立即審勘儘速撥補。(圖/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提供)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14日率工程會及相關部會前往花蓮縣,協助加速盤點凱米颱風過後,公共設施復原所需經費不足部分,經縣府初估復原重建經費約3.3億元,陳政委要求中央各業管單位收件後立即審勘,讓實質工程施作與所需經費同步到位。

花蓮縣連續遭受0403地震及6月豪雨的侵襲,中央已就公共設施復建補助8.9億元,日前再受凱米颱風影響,帶來新舊災害,爲加速復建進度,陳金德率中央各業管單位前往縣府,與顏新章副縣長及縣府各單位針對災後復原所需經費進行討論,估約復建經費3.3億元。

復建經費涵蓋水利、公路、村裡道路、建築、農路、水土保持、漁港、原住民聯絡道等工程類別共57案,其中,以水土保持工程費用1.1億元爲最高,不過,由於縣府及各公所陸續勘災估損中,最終提報行政院協助金額仍在估算中。

陳金德提醒,秀林鄉崇德村野溪河道遭大水沖刷,並帶來土石流,部分流向下方臺9省道及鐵道,請縣府在復建時與公路局及臺鐵公司橫向聯繫,避免上游災害延伸到交通要道,未來也可編列固定於汛期前辦理清疏的預算,避免連動式災害的發生。

陳金德也表示,地方如具有時效性的公共設施復建工程,如簡易自來水設施等與民衆生活息息相關的公設,可先行提報,讓實際施作與經費同時到位,以加速中央撥補及地方展開實質復原工作時程。此外,由於汛期仍未結束,他也提醒,各專業技師在復建工程的規劃設計上,務必深入瞭解致災原因及一併考量周邊環境的脆弱因子,做出整體的復建規劃,以避免公共設施重複受災或擴大。

工程會表示,已於7月26日成立凱米颱風專案,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另於8月1日責請工程會與地方政府溝通,提供最大協助,工程會隨即啓動縣市巡查,由陳主委及兩位副主委率領同仁,兵分三路前往各縣市協助加速盤點公共設施復建所需經費,14日是繼連江、南投、宜蘭、雲林、新竹、屏東之後的第7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