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獲逾3500萬元經費挹注 修繕8公家單位公廁

花蓮縣政府改善縣內公廁如廁品質,獲中央3545.3萬元經費挹注,將修繕8個單位的公廁,並增設多元設施,友善婦女、兒童及弱勢族羣的如廁環境。(花蓮縣政府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政府改善縣內公廁如廁品質,獲中央3545.3萬元經費挹注,將修繕8個單位的公廁,並增設多元設施,友善婦女、兒童及弱勢族羣的如廁環境。(花蓮縣政府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許多人因公廁髒亂、味道難聞等問題,不敢在外面上廁所,只好一路憋回家解放,花蓮縣政府改善縣內公廁品質,向中央爭取計劃獲3545.3萬元經費挹注,將修繕8個單位的公廁,並增設多元設施,友善婦女、兒童及弱勢族羣的如廁環境。

花蓮縣府提升公廁品質,讓每個人都能享有合適且平等的衛生設備,今年向環保署申請112至113年度「優質公廁及美質環境推動計劃」,獲3545萬3000元經費補助,將陸續修繕農業處石梯漁港、社會處社會福利館、文化局演藝堂、消防局鳳林及新秀分隊、民政處、行政暨研考處、地方稅務局及富里鄉公所等8個單位的公廁。

縣府表示,屆時除修繕8個單位的公廁,同時考量婦女、兒童及弱勢族羣需求,將增設相關設施,多元照顧到每位洽公民衆。

環保局表示,近年公廁在管理單位的用心及配合環保政策,提供民衆優質且友善的如廁環境,不過良好公廁環境絕不只是環保局與管理單位才需進行維護,希望所有使用者未來都能以「公廁如家廁」的觀念,正確使用公廁,共同維護舒適整潔的公廁如廁環境。

環保局接着說,民衆前往公家機關洽公時多少都會使用到公廁,雖然使用時間不長,但使用過程中所帶來的感受卻可以小窺大,從公廁品質瞭解城市的文化水平,及城市人民是否具公民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