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器成炸彈?NCC:外銷或僅具接收功能射頻器材不需事先認證

外電指出黎巴嫩真主黨成員及部分民衆因呼叫器爆炸發生傷亡,並指爲臺廠「金阿波羅」生產引發關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若非在臺灣銷售、使用的呼叫器在臺灣不需事先經過NCC型式認證;另外產品若僅具接收電波功能,不屬於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不需特別取得認證。

金阿波羅公司今天已經聲明與BAC公司雖有貼牌授權及區域代理合作關係,但爆炸的產品是BAC公司生產銷售,金阿波羅僅提供品牌商標授權,不設計也不生產該產品。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根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產品若出口使用,不須取得NCC許可,而是應符合出口國當地使用規範。除非是公告的射頻管制器材、並在臺灣使用,因發射電波可能干擾他人電波,需符合認證與接受管理,業者須取得相關許可。過去金阿波羅曾在國內製造產品,並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許可執照,但執照去年6月已經到期,該公司沒有生產製造需求,不用再申請許可。

黃文哲說,除非在執照去年6月到期後,業者仍製造、輸入或販賣管制射頻器材就違法。一般射頻器材自由流通使用的,只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需管理。

NCC官員表示,臺灣已經在2011年結束呼叫器電信服務,外電報導相關產品看似是僅具接收功能,不是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相關產品是不是臺灣制或被改裝,NCC都不清楚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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