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縱容垃圾亂倒 督察組遭封路阻撓

垃圾混堆亂倒。(取材自微信)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呼和浩特市,展開了爲期21天的督察工作。期間,該市接到關於垃圾違法傾倒的舉報案件80件,佔總舉報量的22%,凸顯了市民對此問題的深切關注。督察結果顯示,呼和浩特市在應對民衆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上力度不足,垃圾亂倒現象屢禁不止,甚至侵擾了耕地與草地,造成了環境污染,引發民衆不滿。

新京報報導,督察過程中,還遇到了故意封堵道路以阻礙覈查的情況。這並非新問題,早在2019年的首輪自治區生態環境督察中就已明確指出,呼和浩特市存在建築垃圾隨意丟棄及城鄉結合部偷倒垃圾的問題。而本次督察遺憾地發現,此類問題非但未得到根治,反而形成了非法垃圾堆放點,並存在一條非法處理垃圾的利益鏈。

儘管呼和浩特市在過往的整改方案中明確規定,應在2020年7月底前建立健全建築垃圾管理機制,包括收集、運輸、消納的聯單制度,並對非法行爲進行查處。但現實是,這一制度至今未能有效建立,導致建築垃圾管理全面失控,非法處置行爲猖獗,相關部門執法監督不力。

例如,大里堡村有村民自2023年5月起私設垃圾填埋場,以低價收納建築和生活垃圾,非法牟利超過74萬元人民幣,並試圖透過封路來阻撓督察。儘管當地執法部門早在兩個月前就發現了這一違法行爲,但僅做出了輕微處罰,未能有效遏制,進一步縱容了非法垃圾處理鏈的發展。

此外,呼和浩特市還面臨規畫執行不力、合法消納場所容量不足,以及衆多違法傾倒點嚴重破壞環境的困境。

督察組批評稱,呼和浩特相關部門在建築垃圾管理上缺乏有效統籌和有力推動,導致該問題成爲城市形象的重大瑕疵。地方政府對民衆反覆舉報的違法傾倒行爲反應遲緩,監管機構間責任不清、協作不力,問題長期懸而未解。

違法設置的垃圾消納場。(取材自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