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入主紫光先斬後奏 投審會確認違規將罰錢

鴻海投資大陸半導體大廠紫光集團,卻未先向主管機關申報,經濟部投審會今確定違規,最高可開罰2500萬。(資料照)

鴻海砸大錢入主大陸半導體大廠紫光,但公告投資行爲卻還未向經濟部投審會遞件申請,遭外媒曝光將被罰鍰。投審會今天表示,鴻海尚未遞件就進行投資行爲,確實已經「違規在先」,將先對其開罰5萬到2500萬。纔會接受補正程序,進行投資案審覈。

中國大陸半導體紫光集團申請破產,鴻海集團旗下工業富聯FII日前傳出以約臺幣435億入股,但鴻海後來公告澄清是以人民幣53.8億(約臺幣239億元)轉投資,此間接投資公告等於宣佈已完成交割,違反我國敏感項目赴陸投資規定。

依據規定,晶圓代工製造、IC設計等敏感項目前往大陸投資,且金額達5000萬美元以上,需事先取得審查覈準,否則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可開罰金額爲5萬元至2500萬元。

投審會表示,鴻海未事先申請的「違規在先」事實明確,因此會先處以罰鍰,之後纔會接受其補正程序,審覈投資案。至於罰款金額多少,要看其案件狀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