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前副書記何健民被雙開:濫權妄爲、瘋狂斂財

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前副書記何健民被雙開:濫權妄爲,瘋狂斂財。(網易資料照)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5通報,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省委政法委前副書記、一級巡視員何健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選人用人公權力和公安系統公共資源當成謀取私利籌碼,大搞權錢交易,瘋狂斂財,嚴重破壞政法系統政治生態,嚴重損害中共黨的事業和形象。

經查,何健民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辦理機動車特殊號牌,違規辦理警風警紀監督員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幹部選拔任用、特殊車牌辦理、經費裝備撥付、項目承攬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何健民身爲省級政法系統黨員領導幹部,本應忠誠乾淨,秉公執法,但其背棄初心使命,對中共不忠誠不老實,無視中共黨紀國法,執法犯法,爲官不廉,濫權妄爲,將選人用人公權力和公安系統公共資源當成自己謀取私利的籌碼,大搞權錢交易,瘋狂斂財,嚴重破壞政法系統政治生態,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

何健民行爲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何健民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