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幫找未成年小弟助陣喬債務 強盜錢莊老闆財物遭起訴

士林地檢署依強盜罪起訴竹聯幫王姓男子等3人。(資料照)

竹聯幫王姓男子得知吳姓友人與錢莊有借貸糾紛,去年9月找來小弟助陣,藉口陳姓錢莊老闆誆騙吳,將陳押往新北市汐止山區,搶走錢包內11萬多元,指使少年持開山刀架住陳的脖子,搶走金項鍊。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王男以陳男籤本票遭誆騙,雙方並沒有債務關係,卻以賠償金爲名強盜財物,造成陳男受傷,依法起訴36歲王男、25歲吳男、29歲黃男,另外3名未成年由少年法庭審理。

吳男去年9月向陳男借貸,簽發本票後,陳男卻以貸款審覈未過,故意消失不還本票,陳找來竹聯幫王男出面。王男佯稱自己要申辦貸款,去年9月22日約陳男在內湖一處宮廟見面,找來名少年到場助陣,吳、黃則在旁見機行事。

起訴指出,陳隻身抵達宮廟後,提議要籤本票、借據等,王則以陳騙他籤本票,還有吳也被害,通知在旁埋伏的5人現身,持開山刀將人押上車,抵住陳的頸部,翻找陳隨身皮夾,取走11萬5000元,同時押人上車,載往山區教訓,其中一名少年更拿藍波刀揮舞恫嚇。

陳男遭擄走途中,王見從事陳男脖子上戴着金項鍊,要求自行摘下,並簽下「自白書」,表示自願將金項鍊、現金作爲詐取吳男貸款的賠償金,衆人凌晨12時許將陳載至汐科火車站放生,陳報警處理,檢警循線逮捕王等3名成年人以及3名未成年少年。

起訴指出,王坦承是他找人到場助陣,少年則承認持刀架住陳男脖子,檢察官認爲,陳男拿走吳的本票,雙方並沒有金錢往來,但王等人確以此要脅,強行奪走錢包內的現金,並將毆打陳男致腦震盪、身上多處瘀傷、擦挫傷,涉犯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罪嫌,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