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延役有2大前提 鄭麗君:確保核安、解決核廢問題
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日前曾拋出「核能和綠能並非仇敵」等見解,引發討論。對此,鄭麗君今天下午出席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海龜的微笑是我們的驕傲」活動時受訪說,依照《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延役必須在五年前提出申請,所以1號機執照到期就必須要停下來。
鄭麗君說,關於核三1號機是否能再運轉,首先,還是必須要先停下來,進行相關核安的檢查,包括:老舊機組是否需要汰換?是否要再提高地震的耐震係數?而核安審查也必須有國際專家參與,「這個是所有國際的能源規範所一致規範的」。
鄭麗君續指,執照到了,機組必須進行安檢及核安的審查,需時三到五年,這是主管機關所提出來的評估,「在這個期間,核三1號機就必須要停下來」。
鄭麗君說,第二,依照臺灣過去核一、核二的情形來看,燃料池已經滿池,(燃料棒)也在爐心退不出來,因爲地方政府沒有同意興建幹貯設施;核三未來也必須在「核安要確保」、「核廢料有解方」的兩個前提底下,纔有可能討論要不要繼續讓它運轉,纔有一個現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