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 職業安全將更有保障
7月24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法制辦獲悉,河南省發佈《河南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施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如有意見建議,可在8月23日前,登錄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提出。
徵求意見稿指出,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分管負責人應當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鼓勵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設置安全總監等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
徵求意見稿明確,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運輸單位、粉塵涉爆、涉氨製冷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廢棄處置以及使用危險物品的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崗位風險津貼制度,給予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高於同級同職其他崗位管理人員的待遇。
徵求意見稿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生產工藝、作業環境、崗位風險、危險程度等生產經營特點,制定涵蓋本單位生產經營全過程和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結合實際制定綜合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安全生產資金納入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
徵求意見稿對新興行業的安全生產也作出了規定,要求平臺經濟等新興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制度規則、考覈指標和平臺算法應當保障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鼓勵平臺經濟等新興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通過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僱主責任保險等商業保險,提升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職業安全保障水平。
徵求意見稿還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其他單位、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與承包方或者承租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租賃合同中,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管理措施、作業範圍、人員和設備設施管理以及事故報告、應急救援等內容,並依法履行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違反本條規定的,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記者 袁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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