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延役 專家:技術可行
國內電力需求攀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主張修法讓核電廠延役。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團提出將推動修法讓核電廠延役,能源學者認爲,現有的三座核電廠都具備延役的條件,技術上絕對可行,因此對修法樂觀其成,但還可以更加完備。
不過,環團則對此持保留態度。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方君維表示,不贊同核電重啓,因爲國際趨勢皆朝淨零轉型的方向邁進,重啓核電等於是讓臺灣往後退。她認爲核能與再生能源開發,雖能同時進行,卻有競合關係,勢必會影響到綠電發展進度,例如以往要發展地熱時,也在開發核電,導致地熱發展遭排擠;她強調核電緩不濟急,政府應專注在再生能源開發,以解決缺電問題。
清大核子工程與科學研究所特聘教授葉宗洸表示,現行規定,核電廠必須在機組執照到期前五年提出延役申請,修法即便通過,也只適用目前執照尚未到期的核三廠一號、二號機兩部機組,而已經除役的核一、核二廠則不適用。
葉宗洸指出,如果希望有更多的機組延役,那執照已經到期的核一、核二廠四部機組也要列入考慮,建議可以增訂一項條文,讓到期機組經過必要的安檢措施後可以繼續使用。
清華大學特聘教授、中華民國核能學會理事長李敏也認爲,全世界共有一三七座反應爐運轉超過四十年,其中最久的已經有五十五年,臺灣核電廠延役在技術上「絕對可行」。
李敏說,現在卡着核電廠無法延役的五年條款並不是法令,而是實施細則,法規管制單位可以用行政裁量來改變,但藍委爲了表達對這個議題的態度來對政府施壓,那提出來修法也未嘗不可,至於修法通過與否則是政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