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巧!女騎士撞倒2臺車離去 警辦案巧遇認出直呼:「就是妳」

日前年約49歲林女從騎出騎樓時,撞倒2臺違停機車,將車扶起後便逕自離去,員警獲報後,竟在調查過程遇到肇事者本人,眼尖認出直呼「就是妳!」(中市警五分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日前年約49歲林女從騎出騎樓時,撞倒2臺違停機車,將車扶起後便逕自離去。(中市警五分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日前年約49歲林女從騎出騎樓時,撞倒2臺違停機車,將車扶起後便逕自離去,機車被撞倒的2位車主林女及陳女發現愛車受損心痛報案,中市警五分局員警獲報後,竟在調查過程遇到肇事者本人,眼尖認出直呼「就是妳!」,林女否認未果,警方則針對違規3人皆開罰。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吳政哲日前晚間21時30分獲報,北區大連路二段有1起交通事故,員警到達現場時發現僅有2部重機車停於路旁,原來是林女及陳女牽機車時發現車子受損,並向警方稱已查看大樓監視器卻照不到車禍現場。

吳員積極追查,請管理員協助再次查看監視器,發現1名身穿藍白衣服的女騎士,從騎樓騎出去時撞到2部違停機車,將2臺機車扶起後,就將她的車輛騎至騎樓停車離去。吳員先至騎樓尋找肇事車輛,確認左側是否有撞擊跡證,但騎樓所有機車均有車損,無法比對。

吳員返回管理室時,竟剛好遇見身穿藍白衣的林女本人出現,吳員立即認出,直呼「就是妳!」,林女起初否認迴應,但吳員向林女說,監視器都照得清清楚楚,「你連衣服都沒換,怎麼不是妳?」,林女才承認;現場2位報案車主也驚呼員警相當厲害,一眼就認出肇逃的人。

林女向吳員表示,撞倒2臺機車後,發現並不嚴重,且2臺機車都是違停,就沒有報警;事後經吳員查證,肇事者林女也是無照駕駛,對違規3人均開罰。

中市警第五分局指出,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若是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該汽車牌照1個月至3個月。

中市警第五分局也提醒,駕駛行駛道路上,即便是對方違規停車也不代表就可以肇事離去,駕駛仍有行政法上責任,須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