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前座玩手機「母后座車震小王」 人妻喊:打炮打整天

人妻在交友軟體認識男子發展婚外情,還露骨邀請到桃園開房間「打炮打整天」。(示意圖/shutterstock)

男子2015年和妻子結婚,近40歲的妻子在2021年11月於交友軟體認識周男,2人發展婚外情,遭桃園地院判賠50萬元。(賴佑維攝)

男子2015年和妻子結婚,近40歲的妻子在2021年11月於交友軟體認識周男,2人發展婚外情,妻子露骨邀請周男到桃園開房間「打炮打整天」。甚至還說讓孩子在前座玩手遊,2人在後座就可以車震。2人雖稱是網友,但法院認侵害配偶權,判賠50萬元。

男子提告,他和妻子在2022年3月離婚,在這之前,周姓男子明明知道妻子已經結婚,卻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時,多次和妻子性行爲,破壞2人婚姻圓滿安全及幸福,侵害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提告求償80萬。

妻子坦承和周男的確有交往,但周男不知道他已婚,2人也僅是在視訊、聯絡訊息的言語有超過一般男女談話,但沒見過面。周男也說,2人由交友軟體認識,女子稱自己單身,他不知道女子已婚,2人露骨對話也屬言論自由。

桃園地院審理髮現,妻子曾告訴周男自己已經離婚,一直到2022年1月她才向周男坦承還沒離婚。但是2人露骨對話被揭露,2人曾提及「讓兒子在前座玩跑跑,我們在後座就可以做了」,「兩個月都射在裡面」、「不懷孕纔怪」。周男還會傳男性性器官照片給女子,女子也告訴周男自己懷孕了。

法院認爲,有配偶的異性友人交談、相處時更當審慎,避免引起紛擾或滋生事端。足認2人交往開始有發生多次性行爲。且妻子與周男對話還有提到,「在還沒簽字之前,我還是會在家裡幫兒子洗澡」。後來妻子說「還是這兩天你來桃園玩我們去旅館打砲打整天的」,可見周男知道女子已婚後,還是有持續相約性行爲。桃園地院認爲周男、男子的妻子侵犯男子配偶權,判賠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