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駁斥「隱匿案情」盼迴歸執法個案勿升高衝突

大陸漁船越界翻覆釀2死事件,海巡執法過程無錄影蒐證惹議,海巡署今在金門舉辦「0214金門海巡隊CP-1051艇與大陸漁船碰撞案」說明記者會。(於家麒攝)

大陸漁船越界翻覆釀2死事件,海巡執法過程無錄影蒐證惹議,海巡署今在金門舉辦「0214金門海巡隊CP-1051艇與大陸漁船碰撞案」說明記者會,指出類小艇依規未配備密錄器,未違反相關規定,但避免爭議,將補上足額密錄器,另強調全案無上級指示,盼迴歸執法個案,勿升高衝突,更希望擱置政治、人道優先,讓死者安息、生者安心。

對於執法過程未能蒐證,遭外界質疑隱匿影片,海巡署駁斥表示,本案執法過程中因高速追逐狀況,船身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同仁須高度專注維持平衡,且本案發生僅歷時5分鐘,因高速追逐及時間短暫等因素,致該名負責蒐證同仁未即拿取蒐證器材(手持式攝影機)進行蒐證。

因未有全程蒐證影,導致家屬無法很快地瞭解事實真相,沒能讓家屬能夠安心,也讓社會有很多爭議,我們感到抱歉,海巡署已積極配合方調查、相信司法機關之調查程序必定可還原事實,未來海巡署會將本案作爲勤務上的精進,亦將加強相關教育訓練及律定作業程序。

海巡署指出,現有CP艇現無裝設全船監視系統,依據海巡署配備基準,是類小艇亦未配備密錄器,因此同仁未使用密錄器,未違反相關規定,倘有密錄器使用,縱然無法拿取手持式攝影機,亦能避免本次無法蒐證的情況發生,因此未來針對該型艇出勤時,將全數補足船上4名執勤同仁足額的密錄器。

海巡署強調,取締該艘越界快艇爲海巡署日常執法任務,春節前金門海域即有許多是類快艇在周邊海域作業,海巡署接獲民衆報案,必須依法取締,以符人民期待,並無上級特別指示或其他考量,純屬海巡日常執法行動。

爲使大衆瞭解事件始末,海巡署特提供案發時該海巡艇與第十二巡防區之無線電通聯錄音檔。事件不幸造成2名陸籍人員死亡,對於死者家屬的傷痛,我們同體大悲,亦不樂見其發生,本案已接受檢察官調查,希望全案迴歸執法個案,不要升高衝突,更希望擱置政治、人道優先,期待能儘速完成善後,讓死者安息、生者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