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快艇執法未錄影蒐證 國防部:通令部隊加強訓練

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圖/取自國防部直播

海巡一艘多功能巡緝艇日前在金門海域追緝1艘中方非法捕魚快艇過程中,快艇翻覆造成兩漁民死亡,但海巡單位執法過程中卻未錄影蒐證。國防部上午表示,國軍在民國111年時任美國衆議院長裴洛西訪臺後,中共對臺舉行軍演期間,參謀本部就已要求國軍各級部隊,尤其是海軍艦艇部隊必須配備適當的攝錄影蒐證器材;近期金門發生相關事態後,國防部也通令要求所有海空單位及外離島部隊,針對現有攝錄器材與能量實際加強檢整,強化人員訓練。

國防部上午舉行「112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公開抽籤記者會,會後外界關切海巡署在金門水域因執法事件與大陸海警升高對峙情況。

海巡署昨日表示,在中方三無快艇翻覆案中負責執法偵追的CP-1051艇,並未配備全船監視系統,執勤時有賴同仁以各級艦船艇配備的手持式攝影器材進行蒐證,這蒐證器材置於駕艙,遇有將登船檢查或突發狀況時,由負責同仁運用搜證。但此案執法過程中,船上4名官警,2名預備登檢、1名操船,另1名負責瞭望警戒及蒐證,但因該艘陸船蛇行拒檢逃逸,於CP-1051 艇艏迂迴航行,在高速追逐狀況下,船身多次接觸,船身亦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官警在高度專注維持平衡及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致該名負責蒐證同仁未即拿取蒐證器材進行蒐證。

對於海巡在執法過程中未加以蒐證,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在記者會中表示,國防部在民國111年裴洛西訪臺後,中共對臺舉行軍演期間,參謀本部就已要求國軍各級部隊,尤其是海軍艦艇部隊必須配備適當的攝錄影蒐證器材,這部分現也實際在做,近期金門發生此一事態後,國防部也通令要求所有海空單位及外離島部隊,針對現有器村與能量實際加強檢整,強化人員訓練,希望針對蒐證、紀錄作完整規劃,必要時滿足相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