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吳釗燮不該包庇謝志偉 (王晨鐘)

駐德代表謝志偉在國慶日當天持「臺灣獨立」布條拍照引來批評。外交部長吳釗燮一再包庇,究竟搞清楚狀況沒有?(取自謝志偉臉書)

駐德代表謝志偉日前在臉書發表「國旗告白」,公然指稱:「我們手上所舉的你們的國旗,幾十年沒褪色而越來越鮮紅,還有一個別的原因,因爲我們一邊舉一邊吐血」!

立法院外交委員會15日發函外交部,要求謝志偉近期返國向立法院做業務報告並備詢。外交部長吳釗燮18日在立法院外委會以德國大選及防疫隔離爲託辭,沒有同意要謝志偉返國報告。吳釗燮甚至反問立委:「他拿着國旗心裡想着臺灣,這有什麼錯?」同時稱讚謝志偉工作表現甚佳。

吳釗燮的發言分明是在包庇謝志偉,並且企圖模糊焦點。因爲謝志偉手裡拿着的並不是中華民國的「國旗」;心裡想的也並不是臺灣;而且吳釗燮說謝志偉工作表現甚佳也有可議之處。

第一,謝志偉臉書原文是「我們」舉着「你們」的國旗!這句話有「人」「我」之分。意思就是,這面國旗是「你們」的國旗,不是「我們」的國旗!

第二,謝志偉在臉書上貼出的照片,手中握着的是「臺灣獨立」布條。這纔是謝志偉心中所想的。所以吳釗燮應該說「他拿着臺獨布條,心裡想着臺獨」,而不是「他拿着國旗心裡想着臺灣」。

第三,吳釗燮指出,謝志偉在當地與政府、政黨、國會議員溝通,「他的表現是超乎其他代表」。

如果謝志偉的工作表現是「超乎其他代表」,那麼吳部長應該具體列舉謝志偉有哪些工作績效?是提升我國在德國的國際地位?還是改善我駐德國代表處的待遇,包括獲得外交特權及禮遇?

如果謝志偉工作表現良好,爲何去年我國捐贈德國一百萬片醫療口罩,德國政府發言人在公開的記者會上卻完全不提臺灣,只以「感謝其他國家幫助」一句話帶過?

謝志偉如此的工作表現如果堪稱「超乎其他代表」,那麼那些「其他的代表」是不是個個尸位素餐,應該集體撤換呢?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第2款第2項規定,「違反紀律或言行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或誣陷侮辱同事,有確實證據者」,記大過一次。

謝志偉引起公憤及軒然大波的言行,是否構成記大過的條件有待公論。而吳釗燮非但不將謝志偉的案件提交外交部考績委員會審議,更阻擋謝志偉返國赴立法院接受公論。吳釗燮的行爲是否適當,恐怕也應該接受公論。

(作者爲退休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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