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九一八看臺灣政策法(黃智賢)

美國參議院外交委會初審通過《臺灣政策法》,盼提升臺美軍事等多領域關係,學者普遍認爲明年1月本屆國會結束前完成立法仍有變數。(美聯社)

今天是九一八。凡是中國人,都知道這是什麼日子。日本對中國的血淋淋侵略,伴隨的,是種種佈局。虎狼國際的各種詭詐陰謀跟辭令,不曾少。侵略跟掠奪,不只在過去。其實從來沒有遠去。美國的《臺灣政策法》,今天更要看。

第203條,國務院跟國防部須建立一個與臺灣的工作小組,評估威脅與解決方案。爲臺灣防衛需求,做整並及購買方案,定優先順序,來有效抵抗PRC的「侵略」。黃:臺美建立工作小組,共同評估。意思是,臺灣對美國百分之百透明並服從,美國來打分數。美國定義,什麼叫做「侵犯」。

第204條,建立臺灣安全協助倡議(Taiwan Security Assistance Initiative),授權45億美元做外國軍事融資計劃,以4年時間分配。在裝備跟訓練上協助臺灣防衛現代化(equipment, training, and other support)。另外再提供20億美元外國軍事融資貸款。這些金額都只有在臺灣軍費花費比前一年增加時,纔可以撥款。

黃:4年已經改5年。45億其實是65億。貓膩在於,買什麼?買多少?都是美國政府說了算。一切由美國定義。美國付錢給美國自己。美國定價。飛機是10億,還是100億?軍事訓練算2億,還是100億?美國說了算。

第205條鎖定「非對稱戰爭能力」(asymmetric capabilities)。國務院要建立政策,迴應臺灣購買軍備的要求,確保美國跟臺灣的密切諮商。美國國務院跟國防部,對不對稱戰爭的能力,作定義與評估。黃:美國要把臺灣武裝爲刺蝟,已經是陽謀。這一條再次強調。而不對稱要有效,就會對大陸做「源頭攻擊」,「民生攻擊」。還要逼使臺灣絕不停戰,要大規模傷亡。要巷戰。

第206條,跟臺灣共同建立嚴密訓練計劃。黃:臺灣的事情,美國說要「共管」。意思就是由美國控管臺灣的軍事訓練。當然包括軍事將領訓練。也就是說,臺灣軍隊的訓練跟升遷,都由美國控制。那麼,臺灣軍隊,要聽誰的?

第207條,跟臺灣建立高層軍事計劃機制,以主導、組合一套國際軍事教育訓練。

以泰國軍事顧問團作爲樣板。(Joint U.S. Military Advisory Group Thailand)黃:臺灣跟泰國同等待遇?要知道,泰國軍隊時常政變。當美國全盤掌握臺灣軍事升遷、軍備、情報、物資,那,臺灣軍隊要效忠誰?爲誰打仗?是不是美國可以較臺軍隨時政變?

第208條,評估臺灣民間防衛跟彈性的需求。兩方面:(1)抵抗外來「侵略」的公共跟民間資源;(2)臺灣高科技人力、物資運送基礎建設,跟其他民間部門。黃:這是寫明,美國不但要掌管臺灣政府部門、軍隊,還要全盤控制檯灣民間,重塑臺灣社會。把這一條,跟曹興誠搞民兵、黑熊部隊合起來看。臺灣會出現更多,以「保臺」爲口號,美國支持的文鬥武鬥「人民團體」。

跟唐鳳的數位部合起來看。再回看2014年太陽花,跟香港暴亂。這也是復刻烏克蘭模式。

而盤點物資,當然包括盤點臺北故宮幾十萬件國寶。美國還可以讓臺灣扶持親美臺獨企業或個人,打擊美國敵視的企業或個人。看看烏克蘭怎樣清洗,怎樣絞殺,就知道了。

第209條,修改《外國協助法案》,要求總統建立5年計劃,把多餘的美國國防衛物資賣給臺灣。 (excess defense article transfers to Taiwan) 黃:美國將把大量多餘或老舊的武裝物資,源源不絕,高價賣給臺灣,稱之爲美援(assisstance)。

第210條,只要臺灣提出軍事需求,就迅速檢查,直到「外國軍事銷售計劃」委員會,確認對臺銷售,可以消除對臺灣威脅。黃:美國叫臺灣提要求,臺灣敢不提要求?美國還要隨時檢查武器夠不夠。我可以保證,美國會認爲永遠不夠。

第211條,針對PRC對臺之力,評估美國政府對PRC的威攝力。要求政府機構在所有經濟、外交跟其他所有戰略領域,防堵PRC改變臺灣現狀(to change the status quo of Taiwan)。向國會報告,美國及美國盟友在所有領域的合作進度。國務院要協調所有盟友跟夥伴,進行評估。

黃:美國設定的「臺灣現狀」,是親美反中搞臺獨的現狀,是服從美國一切指令的現狀。這是指,美國政府只要認爲中國大陸,跟臺灣當局有不同意見,就威脅美國的「臺灣現狀」了。甚至大陸對臺灣的任何善意行動,那也是改變「臺灣現狀」,因爲讓臺灣對大陸有好感,就悖逆了美國的意願。美國將調動所有力量,包括經濟科技等,「威攝」中國大陸,也同時威攝臺灣的人民,不準親中。底線是,美國不允許臺灣脫離美國掌控,甚至對大陸有一絲善意。還會調動美國所有盟友,共同對兩岸威攝。

第212條,修訂外國支援法案,武器出口從2億增到5億美元,以增加臺灣戰備儲量。黃:這又是爲大量增加對臺武器出口,提供法律支持。擴大對臺軍售,鼓勵,甚至迫使臺灣對大陸軍事敵對。

第213條,指定臺灣爲「非北約主要盟國」。(Designation of Taiwan as a Major Non-NATO Ally)黃:這一條在外委會被修改爲「使臺灣獲得非北約主要盟國同等地位」。但這個修改,換湯不換藥,並沒有改變實質。可以讓美國無限制的對臺軍售,介入臺灣軍事跟內政。只是在文字上,假裝減少對中國大陸的刺激。每個條文,都寫明由美國主導、規劃、掌控、管理臺灣內部各種力量,以及兩岸關係。你不覺得背後發涼?(作者爲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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