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蔡政府別吹牛!潛艦下水多難事(王志鵬)

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總統府國造潛艦專案小組召集人黃曙光至國立中山大學演講。(國立中山大學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臺灣首艘自制潛艦,臺船公司正「三班晝夜加急,如火如荼趕工」;但官方釋出「潛艦下水」定義不明確,致「潛艦下水」的時間忽爾變來變出,實在令國人擔心不已。

依據2022年11月4日媒體的報導:「海軍參謀長蔣正國指出,依照合約期程,IDS原型艦2024年5月下水,臺船有意提早下水期程。」2023年1月3日媒體報導:「臺船董事長鄭文隆證實,目前IDS原型艦6個船段壓力殼都已完成,陸續將各項裝備與系統放置進各船段壓力殼後,現場已開始進行船段對接的電銲工作,9月完成IDS原型艦建造後,可望進入下水關鍵節點」。

而2023年2月13日媒體再次報導:「軍方官員指出,原型艦下水時間不排除提前至9月前,製造原型艦的海昌廠爲全密閉廠區,所謂9月下水是指在廠區內舉行的儀式,代表全艦6個船段的裝備都裝好,並完成全艦壓力封殼,封殼後,外人只能看到艦體外觀,無法窺知內部裝備。」

但是2023年3月24日媒體再報導:「原型艦封殼作業順利,可望提前2024年2月前下水進行出海測試」。

儘管國防部與海軍、建造承包商(臺船公司)和媒體的報導訊息相互矛盾衝突,屢有時空顛倒錯亂之虞,關鍵的重要節點就在於「潛艦下水」。就潛艦專業而言,潛艦建造的方式與過程和水面作戰艦回異,是以對於「下水」的定義也就截然不同,就在政府不斷藉由媒體宣傳9月下水的訊息以「政治下水」的目標混淆,然國防部與海軍卻未公開明確說明或詮釋「潛艦下水」的真實定義,實爲有失軍事專業的立場和尊嚴。

惟2023年5月4日某媒體的獨家報導,現任國安會諮詢委員、中科院董事的前參謀總長黃曙光上將,在國立海洋大學演講時間接詮釋了「潛艦下水」的定義;黃曙光表示:「首艘原型艦的進度,預計2023年9月會下水,這是工作進度到了一個節點;下水後會先在港內進行靜態測試、動態測試(HAT)等。到了2024年3、4月,原型艦就有機會出海測試(SAT)。」也就是說今年9月首艘新型潛艦正式下水,是由拖船將潛艦自臺船公司的海昌廠建造乾塢拖出,採無動力模式浮於水面拖往既定的碼頭,繫泊靠港準備進行後續各階段一連串的測試評估;絕對不是潛艦在船塢內「潑潑水」或「放放水」就叫做「下水」!若真如此蠻幹,不僅僅是「政治操弄了國防軍事」,更是「政治侮辱了潛艦專業」!

在潛艦正式下水之前,要進行的測試和準備工作多如牛毛,概略可以分爲三個段落即:「各壓力殼船段焊接結合」、「塢內各裝備測試」和「塢內靜水壓測試」。在塢內此三階段,首艘潛艦的「測試評估小組」和「潛艦監造小組」職責非常關鍵重要,任何測試和評估,都必須經由該兩組負責的成員,進行彼此互助卻各自獨立的雙重鑑查,於完成之後更必須於法定測試成果的法定文件上籤署負責。

在「各壓力殼船段焊接結合」階段,無論是作戰系統或是動力系統的各型裝備,都必須在完成單機測試之後裝設進入潛艦各壓力殼船段。一旦船段焊接完成之後,如果產生任何重大錯誤,可就只能重新切開壓力殼進行修改。壓力殼焊接之後,至少要經過三種以上的不同方式檢測焊道,並實施測圓,以確保焊接結構安全無誤。

然後開始進入「塢內各裝備測試」階段,此階段潛艦除戰鬥系統之外的所有動力系統,包含27個以上的主、次要系統,所有管線與電力都必須完成,藉由岸置提供的電力、高壓氣和海水管路,逐步由單一系統測試推進至相關係統的聯合測試,到最後全艦動力與電力系統整體測試。

在上述所有測試完備之後,必須再經過壓力殼內部與各系統管線的加壓測試,確保無任何微小的沙眼和裂縫;在此完成之後,開始準備進入「塢內靜水壓測試」階段,此階段又可分爲二大部份:首先、是開始將海水導入物內,淹過海水冷卻進口即停止進水,移除岸置海水管路後,啓動潛艦主海水冷卻馬達進行全艦全面性測試,若確定無誤則可準備進入下一關鍵的一步:「潛艦靜態浮於水面」。

由於前一動次的測試,在於潛艦仍靠自身艦體的重量穩坐在塢墩上,僅將海水緩慢逐步灌入塢內至淹過海水冷卻進口以利測試;接着就是出塢下水前的最大考驗,逐步持續導入海水直到潛艦脫離塢墩,正常浮在水面上,在進行此過程前,必須仔細再仔細精算潛艦全艦的重量平衡,基於設計值與安裝裝備之後的實際值,重新評估再評估,然後將潛艦壓力殼的前、中、後、左右的平衡水櫃,做最後最佳的調整。開始進行時於塢邊前、中、後各象限都必須與潛艦劃定基準量測點,然後小心翼翼地逐步放水,過程中潛艦的前、後艦身角度不得超過正負1度之內,左右傾側角度誤差也必須保持在1度之內(甚至0.5度內),一旦出現誤差超過標準,就必須立即停止塢內進水,儘快找出原因;倘若誤差值持續增大,則更須立即以「纜繩加固、持續抽水、返回坐墩」,然後找出原因排除之後,再重複作到合格爲止。

當潛艦符合標準浮在塢內的靜水狀態下,還必須持續觀察數日,此時若情況穩定完全符合標準下,可以適度啓動個系統裝備,檢查和量測「潛艦自身裝備所產生的噪音初始值」,簡稱「本艦自我噪音」;並且也可以適度地啓動主機,推動大軸慢速轉動車葉是否正常,有無出現漏水、滲水和不尋常的震動現象;如果有不尋常的情況發生,同樣是緊急進行「纜繩加固、持續抽水、返回坐墩」,然後找出原因,將問題予以排除。

在上述於塢內測試的各階段最大的威脅,就是「意外泛水」;由於首艘潛艦仍然採用傳統式較先進的電瓶,因此在「出塢下水」之前,是否要進行電瓶的全功能充放電測試,則可視需求和必要在考量決定,原因在於首次充、放電極容易造成失火或爆炸,是以可以考量安全三權性因素,待「出塢下水」移泊至指定專用碼頭之後,再整備實施測試。

以上繁瑣的測試過程和細節,依據臺船董事長鄭文隆所公開的資訊,自今年1月6個船段壓力殼完成起,至預定下水時間,僅有9個月的期程;要完成這麼多的過程,又要不會出現意料之外的困難或問題,這真的是太困難啦!這太艱難啦!風險太高啦!建造與潛艦人員的壓力太大啦!倘若真能達標不負衆所期望,個人絕對拍手讚揚:「這太厲害了!我的臺灣,我的中華民國!我的海軍!實在堪稱是世界第一等!」就讓我們平心靜氣地拭目以待,這9個月後的成果!

至於在「出塢下水」移泊至指定專用碼頭之前,所進行的絕大部分都屬於「艦體、各系統裝備、浮力平衡、主動力和主電力」個別或之間的交互整合測試,比較無關作戰系統部分(除6具魚雷管和帆罩內的潛望鏡及各桅管必須先行校中之外);至於移泊至指定專用碼頭之後,將進行的「泊港測試」(HAT)和「海上測試」(SAT),以及後續的「作戰測評」,則容後續再進行論述與評析!

(作者爲前潛艦訓練中心教官、國防部戰略規劃司計劃督導官,現爲中華經略國防協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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