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新訓中心遺失槍枝竟買玩具槍混充 指揮官與營長遭重懲

▲海軍新訓中心丟槍,營長竟指示購買玩具槍前來充數。此爲示意圖。(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海軍新兵訓練中心2022年3月間辦理教召時,不慎遺失一把45手槍,事發後林姓營長與所屬竟共謀購買模型玩具槍混儲于軍械庫,朱姓上校指揮官也隱匿不報。案經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後,懲戒法院30日將2人重懲,判罰休職6月。

這起誇張的丟槍買玩具槍充數的案件,發生在2022年3月間。當時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負責辦理111年第一梯次新式教召任務,並自2月7日起到3月4日止。海軍教準部規劃於2月24日到營區視察預檢新式教召整備情形,因此值星連長指派鄭姓、盧姓兩名士官前往聯合械庫提領該次預檢陳列各式武器,包含2把45手槍。

其中鄭姓士官提領一把手槍後,將槍枝送到另一教召場地給綜管科長及彈藥官測試手槍與槍套是否吻合,測試完後後,鄭姓士官竟疏未注意,遺失這把手槍。一直到教召結束的3月4日,吳姓士官長清點槍枝時,才發現遺失了45手槍一把。旋即層層通報到上級林姓中校營長處,但林姓營長並未依照《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只要求屬下4名連長在營區內仔細搜尋。

一直到3月20日,新訓中心的潘姓上校指揮官,因聽聞營區發生槍枝短少一事,纔在指揮部質問林姓營長,林姓營長才向指揮官報告;但指揮官也沒有依規定通報。最後林姓營長與4名連長共同集資,在生存遊戲商店購買4把仿真槍,以及購買電動刻磨機與砂輪頭。之後衆人選定一把仿真槍,在新訓中心某處,先將假的空氣槍滑套上標語磨除,再鑽刻裝備序號「No399880」之字樣於假槍上,假冒真槍,繳回聯合械庫。

案經屏東地檢署偵辦後提起公訴,潘姓上校指揮官最後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3萬元,於今年7月16日定讞。另外林姓中校營長則被依「不爲報告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僞造文書罪」判刑1年4月,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9萬元,今年2月26日判決確定。

全案經監察院調查後,對2人提出彈劾,並送懲戒法院議處。懲戒法院30日作出判決,對2人重懲,分別判處休職、期間各爲6個月。可上訴。

▼此爲教召時,射擊45手槍,此爲示意圖。(圖/軍聞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