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陸戰隊中士利用詐術幹壞事 騙取13歲少女裸露性影像
海軍陸戰隊中士利用詐術,騙取13歲少女性影像,遭判刑5年,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時任海軍陸戰隊中士時,透過社羣軟體Instagram認識13歲少女小萱(化名),阿國傳送訊息給小萱,佯稱可協助刪除小萱先前外流的性影像,但須依指示先拍裸露胸部及生殖器的照片給他,小萱信以爲真自拍後,陸續傳送給阿國觀覽,後來小萱母親察覺她的手機訊息有異,得知實情後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在警詢他承認是以詐欺手法騙小萱,那是因爲在做筆錄時,警察跟他說這就是騙,承認就沒事了,所以他才這樣講,他感覺警詢時,警察有硬要他承認,所以他纔沒有找律師。
阿國的父親則是證稱,當時他知道知道阿國犯錯,但是警察沒有跟他具體提到,阿國是怎麼去騙人家女孩子,在場的還有軍法官、營輔導長等人,他記得有人跟他說事實確立了,應該不用請律師,但忘記是跟我他說的。
法官當庭勘驗2次警詢筆錄錄音光碟,阿國確實是製作警詢筆錄時,自己主動供出以何方式詐欺,藉以獲取小萱的性影像,員警均有合法告知阿國他的權利,勘驗結果也無證據可認阿國自白時,有遭受任何強暴、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方法影響,或是遭到員警誤導,纔會坦承犯行。
法官審酌,阿國於行爲時爲成年之現役軍人,理應具備相當之的學識經驗,明知小萱未成年,思慮未臻成熟,竟爲滿足自己之性慾,利用詐術讓小萱自拍性影像供其閱覽,嚴重影響小萱身心健康與人格健全發展。
法官考量,阿國犯後已與小萱達成和解,並且給付和解金。日前依法判決,阿國被依公務員犯詐術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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