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法草案未出委員會 管碧玲:對本會期通過是樂觀的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海洋保護法草案」,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利用休息時間和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溝通。記者王千豪/攝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海洋保護法草案」,由於朝野立委對主管機關權限、罰則存有疑義,行政院版本草案近半數保留,待下次再召開委員會審查。對於草案今天未送出委員會,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表示,今天討論氣氛正面,希望照這樣的氣氛發展下去,對本會期通過海保法是樂觀的。
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管碧玲等人列席,審查行政院版「海洋保育法草案」及朝野立委提出的17個草案版本。審查過程,朝野立委關心主管機關權限,在野黨立委版本要求將條文內的「會商」改成「會同」,但執政黨立委認爲執行上恐窒礙難行,最後將涉及此部分的條文全數保留。
有關罰則部分,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憂心金額過高,恐造成誤闖「海洋庇護區」漁民負擔,多次提修正動議降低罰鍰;內政委員會召委高金素梅多次提醒,應該要注意原住民權利,尤其是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生活所需之利用的行爲不應受罰。最終,行政院版共保留14條,立委提案保留1條,內容涉及是否將罰鍰納入海洋發展基金;主席吳琪銘裁示另定期繼續審查後散會,全案未送出委員會。
管碧玲後會受訪表示,保留14條條文有兩大主軸,一、是主管機關的權限,到底是屬於主管機關權限,還是把主管機關權限切割成所有機關共同來行使,「會同」跟「會商」這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制度、典範。相關主管機關這麼多,從頭到尾所有程序都必須會同的時候,會整個卡關走不出去,但他們一定非常誠懇跟努力的來跟委員溝通。
管碧玲指出,第二主軸在於罰則,委員們體恤弱勢漁民,同時又要去兼顧重大犯行,所以在罰則的幅度上面,到底樓地板要多少,上限又要多少,這部分委員們有很多不同的意見。海委會回去以後也會全盤統整,在兼顧法制序的情況下,再來提出一個總體的新策略。
管碧玲說,透過今天的討論大家就知道,海保法其實是一個對於海洋保護、漁業的永續非常重要的一個法律,所有委員都知道它的重要性,相信在討論的過程,漁民朋友、原住民朋友也一定看到,原來他們的疑慮其實在這個版本里都可以解決;且今天的討論非常正面,後續必須再安排一次會議來討論,很希望照今天的氣氛發展下去,對這會期要通過海保法是樂觀的。
至於日前有漁民在公聽會上憂心捕撈權益受損,管碧玲說,很多不同意見其實都是基於相同的誤解,有時候是因爲模糊,而產生的恐慌、恐懼、擔憂,譬如大家不知道範圍會畫多大、畫在哪裡,今天透過條文的考慮,大家會比較清楚。
管碧玲強調,他們把制度設計好,設計成是一個可以基於科學、基於漁業永續、基於生態多樣性保護的,反而是對漁民未來發展有幫助的一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