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少女賣身3萬 男賴帳還公開照片罵:此人專長援交

桃園1名男子在去年5月以3萬元誘拐1名國少女摩鐵性交,2人在摩鐵內3天宮發生6次性行爲,最後他未付錢,結束後還在臉書公開少女照片。(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桃園1名男子在去年5月以3萬元誘拐1名國中少女到摩鐵性交,2人在摩鐵內3天宮發生6次性行爲,最後他未付錢,結束後還在臉書公開少女照片、姓名學校等,指稱「此人專長援交、吸大麻」等內容,隔幾天又以類似手法誘騙另名女子檢方事後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男子。

檢方查出,現年33歲的男子在去年5月17日透過臉書與1名少女聯繫傳訊說「我1千元跟妳買一張胸部下體照好嗎?」遭對方拒絕,他又再次詢問可否出價3萬換1次性交易,對方最後因缺錢花用答應;他19日帶對方至摩鐵發生關係,3天內共發生6次性行爲,直到21日才讓對方回家,甚至未付錢。

不料惡劣的是,男子在22日竟在臉書公開發文,將該少女的姓名、學校與照片全部公開,還在貼文中提到「此人專長援交、吸大麻、腳踏兩條船等」,企圖詆譭對方名譽,少女發現文章相當崩潰、決定提告;沒想到檢方又發現男子在數天後又以類似手法誘騙另一少女。

男子在數天後透過手機交友軟體另1名成年女子,並以介紹工作爲由將對方約出來,之後帶到汽車旅館,他佯稱自己有槍,逼迫對方性交得逞2次,最後該女子也報警提告;檢方事後偵訊時,男子僅坦承有發生性行爲,但2名女子均提出相關對話紀錄,2人的衣物上均驗出男子DNA,檢方認定犯行明確,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江男,建請法院兒少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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