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覆同意《廈門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國務院關於《廈門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1月9日公佈,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廈門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批覆提出,到2035年,廈門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9.47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15.12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287.97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84.01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589.67平方千米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40%;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上級下達任務,其中2025年不低於11.26%;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10.0億立方米;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全面禁止圍填海;嚴格無居民海島管理。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地震等風險控制線以及綠地系統線、水體保護線、歷史文化保護線和基礎設施建設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等安全保障空間。
批覆提出,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引領福建高質量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和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對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強廈漳泉都市圈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利用的區域協同,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批覆要求,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加快構建區域協調、城鄉融合的城鎮體系,提升中心城區服務能級,促進廈門島內外一體化,支持廈門與金門加快融合發展。推動陸海生態協同保護,提升北部山區水源涵養功能,加強對市內河流、河口海灣和近岸海域的系統保護,集約利用海域海島資源。優化現代都市農業空間佈局,拓展特色優勢農產品生產空間。完善城市功能結構和空間佈局,協調產業佈局、綜合交通、設施配置和土地使用,優先保障先進製造業、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的空間需求,優化文化旅遊、金融貿易等現代服務業空間佈局,建設高素質的創新創業之城。提升國際航運樞紐和物流樞紐功能,完善多向聯通、多式聯運的對外對內通道,建設安全便捷、綠色低碳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統籌水利、能源、環境、通信、國防等基礎設施空間,積極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海洋災害防治,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區域佈局,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統籌安排城鄉公共服務設施佈局,完善城鄉生活圈,促進職住平衡;系統佈局藍綠開放空間,營造更加宜業宜居宜樂宜遊的人民城市。嚴格開發強度管控,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大力實施城市更新,有序實施土地綜合整治。彰顯城鄉自然與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保護山水相間、陸島相望的自然空間格局,加強“鼓浪嶼:歷史國際社區”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加強對城市建築高度、體量、色彩等空間要素的管控引導,保護好歷史城區和歷史文化街區,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建設高顏值的生態花園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