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上路延後?桃市府:盼中央更審慎評估
國土計劃法原訂明年4月30日上路,桃園市政府今天表示,依照目前時程,地方政府執行將面臨多項挑戰,呼籲中央更審慎評估。本報資料照片
國土計劃法原訂明年4月30日上路,但多數縣市的「國土功能分區圖」恐難在限期內完成,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4月1日將召集各縣市首長召開跨部會議,確認是否展延。桃園市政府今天表示,依照目前時程,地方政府執行將面臨多項挑戰,呼籲中央更審慎評估。
市府表示,國土計劃制度明年正式上路後,桃園市超過7成的非都市土地,將廢除原區域計劃內11種分區,19種使用地類別,改以9種國土功能分區分類管制,然而目前各種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卻未明訂,相關配合的目的事業法令也尚未啓動修法,如依目前內容上路執行,恐造成民衆對於土地管理制度不理解。
市府表示,國土計劃制度推動至今,中央國土計劃體系仍存在轉軌后土地利用條件不明、中央各部會法令競合未解決、計劃與分區未同步,導致重要建設與國土計劃衝突,以及法令轉軌落日期限未明訂等問題。
市府表示,若依原訂期程上路,爲兼顧桃園在地發展,市府將自行通盤檢討桃園市國土計劃,以因應中央近期推動「桃竹苗大矽谷計劃」等產業政策,符合桃園市產業發展區位,也盼中央在國土計劃上納入更審慎的評估。
市府建議,中央應儘速提升國土計劃推動至院會層級,並同意地方配合中央最新重大建設計劃,執行國土計劃通盤檢討,檢討後國土分區功能分區圖送中央審議並計劃書圖同時發佈;若國土計劃延後上路,也建議修正國土計劃法,將國土功能分區分類作爲計劃指導性質,對接原區域計劃法使用分區和編定,避免土地管理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