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運動中心被批賤租 市府:約到重新評估

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12日痛批,國民運動中心讓利大,市府典型「戇大頭」,要求硬起來重新審視權利金收取方式。(陳世宗攝)

健身風潮帶動下,運動中心正夯!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12日批評,朝馬、北區的國民運動中心月營業額600萬元以上,換算定額權利金每坪每月租金竟只有11塊半,變動權利金收入甚至是0,其他三處也一昧賤租,大罵市府戇大頭,要求硬起來重新審視權利金收取方式。

張玉嬿、謝志忠說,國人健康觀念提高,運動健身人口持續增長,帶來無限商機,營運中的朝馬、北區國民運動中心營業額去年就高達6、7000萬元,今年營收也屢創新高,10月就已超過6000多萬元,而且還會繼續夯下去。

張玉嬿抨擊說,朝馬、北區國民運動中心總樓地板面積是3620、7171坪,一年的定額權利金分別是50萬、100萬元,每月營業額高達5、600萬元,每坪每月租金竟然只有11.5、11.6元,天底下沒有這麼便宜的租金,市府枉當戇大頭。

張玉嬿指出,變動權利金則分別是營收5000萬、8000萬以上才能收取,北區營業額未到標準連二年都是0元,南屯去年也是0,朝馬最高也僅收57萬元,市府只能眼睜睜的看着OT廠商獲利創下新高,一再當冤大頭,實在太離譜。

謝志忠質疑,施工興建的長春、大里、潭子運動中心也已簽下OT廠商,定額權利金僅100至150萬元,變動權利金卻要收入4300至4500萬元才能分紅,未來權利金收入勢必偏低,直斥這種合約明顯像在照顧廠商。

謝志忠、張玉嬿認爲,政府不能一直做「戇大頭」,運動局應連同法制局硬起來,重新審視這樣的不平等合約,建議變動權利金改爲以每年稅前營業總收入1%計算,另外增設每月一天「里民日」,讓周邊數裡裡民折扣體驗,實際回饋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