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新人第一刀殺向吳音寧 修自治條例要她來議會備詢
前臺北市長郝龍斌辦公室主任遊淑慧2018競選北市港湖區議員成功,順利插旗市議會,而日前她也宣佈12月25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提案修正「臺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第九條,讓吳音寧必需來備詢,「撐過12/31,吳音寧又能領61萬『年終』,是不是比很多人的『年薪』更高」,要求北市府持股2成以上的公用事業總經理、董事長列席議會報告、備詢。
臺北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吳音寧在上個會期開議前,自行宣佈將依自治條例第九條「市政府資本額未超過50%,由市府股權代表列席議會報告」規定不到議會備詢,因北市府於北農資本額僅佔2成多。
由於此舉引起不少國民黨籍議員不滿,最終促使市府修正自治條例,明定市府提供場地並與投資事業訂有委託經營管理契約者,應在契約載明「經議會邀請應列席報告並備詢,否則依違約來開罰」,盼藉此督促總經理或董事長赴議會。該修正案也被稱爲「吳音寧條款」。
▲遊淑慧。(圖/記者季相儒攝)
對於市府的「吳音寧條款」,遊淑慧表示,市府的版本會讓其他市府出租或委託經營場館的受託合作業者也必須到議會備詢,變得要承受議會、甚至議員關說壓力,且委外合作單位光教育、文化局等局處就多少了,「市府方向是不通的。」
遊淑慧認爲,自治條例其實只要修改第九條的北市府資本額佔比門檻,把5成以上改爲2成以上即可,合理要求北市府持股2成以上的公用事業總經理、董事長列席議會報告、備詢,如此有獨佔性、影響民生消費重大的農產、漁產、畜產及花卉等4大公司高層都必須赴議會,卻又不會影響一般委外業者。
另外,新科議員、前馬辦發言人徐巧芯也喊話要修改「臺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第九條,同意必須將市府持股比率下修爲20%。如此一來,臺北農產、花卉、漁產、畜產等投資事業將一併被納入,一體適用,不再有因人而異的差別待遇。目前有相關提案由市府拍板,此修正案需經議會大會通過,預計最快在明年度實施。「我們將與其他議員提出新的版本,並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