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軍風紀專案巡迴宣教 消弭危安精實戰力
國防部昨日辦理「國軍113年軍風紀專案巡迴宣教」北部場次,強化幹部防範危安事件職能。(總督察長室提供)
國防部總督察長章中將昨日主持「國軍113年軍風紀專案巡迴宣教」,強調「軍紀安全」爲國軍遂行各項任務首要條件,期勉與會幹部做好領導者角色,維繫部隊軍紀與士氣,並主動傳承經驗,同時持恆學習與創新,塑建部隊精實戰力。
爲強化國軍各級幹部職能,國防部昨日在陸軍專科學校辦理「國軍113年軍風紀專案巡迴宣教」北部場次,召集桃園地區陸、海、空軍營級以上單位主官、政戰主管、士官督導長及法制官、人事官參加,並安排總督察長室、政戰局、主計局、法律司、人次室、後次室等各聯參,針對軍紀安全維護、行政救濟暨懲罰基準運用、性騷擾防治、防範詐騙及不法投資、自殺防治、保密防諜及軍品管理等重要政策實施宣導,以強化各級幹部防範重大危安事件職能,啓發領導統御及內部管理思維。
章總督察長表示,各級幹部應秉持崇法務實、實事求是態度,切勿有敷衍塞責之推諉心態,同時教育基層幹部須有「容許官兵反映問題的雅量,處理部隊事務的熱忱」,體認「沒有問題官兵、只有官兵問題」的核心價值,針對官兵反映大小事,應盡力協助並改善,以利即時防處,降低潛存危安。
章總督察長也強調,各級幹部應落實組織運用、掌握官兵身心狀況與財務失衡人員、建立長官與部屬間信任關係及營造和諧工作環境,透過分層負責、層層節制要求,嚴謹遂行部隊事務,完善各項管理措施;另肇生軍風紀案件時,幹部應依個案情節,參據《陸海空軍懲罰法》第8條第1項各款及審酌在營各項工作表現,作適當之裁量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