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影文化中心2期開跑 打造典藏、展覽與人才培育空間

國家電影文化中心2期開跑。(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新北市與文化部合作推動的新莊國家電影文化中心繼今年初第一期開始營運後,第二期場館都市計劃變更作業即日公告展覽,將打造增加專業典藏、數位展覽、互動體驗、人才培育空間,並提供500席停車空間。

新北市城鄉局黃國峰局長表示,侯友宜市長上任後主推翻轉溪北打造三核心之施政目標,新莊副都心地區近年機場捷運、環狀線等交通建設陸續完工,周邊亦有產業及大型商場進駐,是發展成熟交通便利區域。

本次由文化部、市府新聞局、交通局及城鄉局等跨局處合作檢討,以行政院覈定建設計劃爲使用核心,搭配地方交通停車需求,將用地變更爲「國家電影文化中心用地兼供停車場使用」,除延續2期場館興建,用以保存推廣國家重要電影文化視聽資產,並達到充實民衆文化內涵提升生活品質、帶動新莊周邊產業專用區發展目標。

另維持原停車場用地功能,至少提供公共汽、機車停車位各500席,強化地區公設機能滿足停車需求。

城鄉局都市計劃科長鄭博仁表示,原土地是「停車場用地兼供國家電影文化中心使用」,雖容積率980%,僅有3分之1可做電影文化中心使用,這次變更爲「國家電影文化中心用地兼供停車場使用」,改以電影文化中心文主體,容積率調整到與副都心商業區相同440%,只要達到500席停車空間,440%都能作爲電影文化中心相關設施使用,空間運用會更靈活。

城鄉局表示,本案自12月23日起於市府公告欄及本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劃公告欄公告公開展覽30天並訂於明年1月6日上午10時於新莊區公所4樓會議室舉辦說明會,歡迎各界公民或團體踊躍參加,意見都將納入後續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參考。

本案計劃書、圖及公告等相關資訊,可在城鄉發展局網站點選「最新消息」之「都市計劃公告」項下查詢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