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體育賽轉播 體育署承諾:鼓勵更多業者參與

世界盃足球賽轉播權即將結標,爲了在臺灣推動更普及的轉播機制,也讓全國民衆均能便利的收看國際體育賽事,民衆黨立委張啓楷、林國成及吳春城今聯合召開記者會。(張啓楷提供)

世界盃足球賽轉播權即將結標,爲了在臺灣推動更普及的轉播機制,也讓全國民衆均能便利的收看國際體育賽事,民衆黨立委張啓楷、林國成及吳春城今聯合召開記者會,並邀請專家及各界代表與會,盼全國民衆均能便利、透過更多元頻道,更普及的收看世界盃及國際體育賽事。體育署強調,對於轉播賽事保持鼓勵及開放態度,承諾將鼓勵更多業者參與轉播,嘉惠更多國民。

張啓楷今先表明「一個目標、兩個肯定、三個呼籲」,一個目標是期盼臺灣民衆,可以在第一時間看到世界盃足球賽、國際重要賽事。兩個肯定是肯定愛爾達長久投資、轉播重要的運動比賽,有時候還是虧本爲大家轉播,也要肯定這次有更多有線、無線電視臺爭取轉播機會。最後三個呼籲是,期望轉播權的競標各家媒體及代表不要兩敗俱傷、不要損害全民收看權益、政府也應積極協助。

林國成強調,體育署主責推廣體育,對於國人能容易且多元的收看到國際賽事,應該也在業務職掌及監督範圍內。而媒體對轉播權的競標,涉及國際賽事的國人收看權,更帶有社會公益性,期盼不只是純粹商業行爲,而是全民都能受益的良性競爭。

吳春城表示,民衆對國際賽事轉播需求度相當高,但臺灣目前轉播狀況零零落落,體育署即將升格體育部,應該與多個部會協力共同出面幫助,讓收看轉播機會更容易向全民分享。

臺藝大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認爲,國慶日賴清德總統提到「國家利益應超過政黨利益、全民利益應該超過個人利益」。雖然轉播權是商業競爭,在臺灣國內確實該由市場決定,但涉及國際賽事應該思考「是否真全部由外國業者主導?」,臺灣內部要有所共識、把轉播權部分共同談好,才能達到讓全民共同加入體育盛事之目的。

文大新聞系教授莊伯仲坦言,媒體應共同組成國家隊、用媒體聯盟去議價、合力競標,以確保國人的多元收視權益。舉例而言,中國大陸雖然是集權國家,但央視拿到轉播權能透過多元授權給騰訊、抖音等媒體,讓中國人民能夠在更平臺看到,還伴隨着大量廣告商務、電子商務,以支撐龐大的授權成本。

他說,反觀臺灣雖然爲民主國家,對於國際賽事轉播的普及性卻是原地踏步,民主卻不能讓國民更普及的收看國際比賽。臺灣市場量體確實較小,應該考量政府的公開補助更應達到受益者更多、更充分揭露、更公開透明,同時也讓民衆能夠利用更多元平臺收看國際賽事。

元智大學資管系教授周韻採說,目前收視習慣主要是世代差異,大部分50歲以上國人能習慣透過電視收看轉播賽事。因此,政府若覺得需要照顧此族羣,就必須補助無線電視,但核心問題仍然是建立合理的「媒體分潤制度」。今年巴黎奧運在公視及華視仍有主播,同時有線電視也不可能沒有角色,但若都靠補貼,可能會有全變成「類公共電視」之疑慮。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STBA)代表陳依玫表示,不應排除衛星廣播電視平臺數十年來在家戶收看體育節目、轉播國際賽事及國內賽事轉播之努力。在推廣體育任務上,大多數衛星廣播電視、有線電視都是賠錢,但還是非常盡責的協助轉播,如「金龍旗」等國內賽事。因此,既然中華電信有30%官方股份,應該要扮演超然、中立角色,對於各頻道、媒體商一視同仁,像長期支持愛爾達一樣,也支持衛廣平臺服務國人、善盡社會責任。

中華電信個人家庭分公司總經理胡學海提到,並無排斥跟任何業者合作,長期與愛爾達合作是因中華電信的MOD及Hami屬於互動式平臺,目前提供隨選、AR轉播是由頻道商完成服務。相關衛廣頻道,仍然是可以透過中華電信平臺上架。陳依玫迴應,其衛廣公會多成員商其實符合中華電信之條件,後續將和成員討論努力,爭取合作機會。

體育署代表運動產業及企劃組組長劉姿君說,世界盃足球賽確實非常有商業價值,其實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就有明確規定「提升重大國際賽事之觀賞人口」及「我國選手參與之國際賽事」得采取適當之輔導或獎助措施,因此體育署過去已公告過補助規定,卻曾遇過2020年東京奧運轉播等了三個月卻沒人送件,差點沒人申請轉播的窘境,當時也拜託愛爾達協助轉播,卻也讓愛爾達賠了上億。

她強調,對於轉播賽事,體育署仍然保持鼓勵及開放態度,後續也會跟各部會協力,鼓勵更多業者參與,嘉惠更多國民。張啓楷認爲,今天看來是有達成良性溝通及共識,期望接下來國人在收看國際賽事更多元,更能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