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日民團辦論壇!籲政府營造「無法稅迫害」的幸福家園

多個民間組織,爲響應聯合國國際人權日在臺灣大學應用力學館國際會議廳舉辦論,呼籲政府營造沒有法稅迫害的幸福家園。(翻攝照片)

12月10日聯合國國際人權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法稅改革聯盟、臺灣人權文化協會等多個民間組織,在臺灣大學應力館國際會議廳舉辦論壇,邀請城仲模、仉桂美、張進德等30餘位學者、專家探討臺灣人權現況,深化國際兩公約精神與《世界人權宣言》接軌,營造一個沒有法稅迫害的幸福家園。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指出,在區域性戰火與衝突不斷的2023年,人與人或是國與國之間,經常爲了權力及名利而忘卻良心、違背真理,因「誤解」而埋下衝突的禍根,因「對立」而忘了「尊重」,使用「暴力」讓「理智」蕩然無存。真正能夠化解各種負面能量的,即是每個人與生俱有的良心,一念之善,形成蝴蝶效應,可造和平之境。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指出,臺灣已經融入全世界進步國家的一環,也是亞洲核心重點,臺灣在不久之後,還有重大的正副總統、國會議員選舉,希望每個人都能知道人權維護的艱難,每個人都要有良心,每個人要看自己、不要看別人。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清秀指出,愛心、良心是人權的核心價值。人權猶如「水上行舟」,「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現在社會很多人假借人權之名,實際是行迫害人權之實,代表人權價值觀有所偏差,假借正義之名行不正義之實,是現代社會一直在發生的事情,背後的道理在於沒有「人在做,天在看」的天人合一的精神。

第五屆監察委員、文化大學政治學系所兼任副教授仉桂美認爲,人權的尊重是普世價值,太極門案81年度尚未解決,這個案子,同樣的事件,同樣的法理,同樣的法律保留的基礎,可是判決出來卻不一樣,重點還是在國稅的部分。任何一個案子,如果沒有辦法合乎社會通念或是法理的基本原則,就應該有翻案的空間。

前法官、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林燦都指出,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有訴訟權,訴訟最重要就是程序正義,行政法院是司法機關,當發現行政機關錯誤違法而撤銷,但卻還是發回原處分機關,代表權力分立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