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搶救經濟大作戰 菲大修87年陳年外資法

過去,礙於當地投資法羈絆,外國投資者對投資物件的股份受限,再加上菲律賓公家機關辦事效率不彰等,許多捧着大把鈔票的外資寧可先作壁上觀,也不敢貿然出手投資。

不過,在這個外資投資法鬆綁後,菲國消費團體第一個跳出來額手稱慶,因爲本地商業生態,日後在更多競爭下可望變得更好,東西也會較便宜。同時,也可趁機瓦解,過去都是被幾個大財團壟斷不正常狀況。

據悉,菲國最新出爐的外資投資新法中,是翻修早於1935年就通過的陳年法規。從87年前到修法之前,像電信、航空、航運、鐵路及農作等部分特許行業,外資最多隻能持股4成。不過,經大刀闊斧修法後,現在已經沒有這項規定。

不過,像是電力、下水道和污水處理、港口、石油管線以及公共汽車等一些特許事業,還是得維持以往外資投資規定不變。

商業團體菲律賓管理協會(MAP)認爲,藉由當地新外資投資法,外國投資人相互競爭下,消費者應可受益外,還可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幫助經濟成長,進而走出新冠疫情所造成的景氣陰霾。

另外,支持修法的菲國會議員樂觀預估,未來5年內外國直接投資(FDI)有機會大增2990億菲律賓披索,約57億美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