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歐盟提草案 擬要求企業檢查供應商人權和環境等問題

該提案稱爲「企業永續發展和盡責調查」,也將要求歐盟企業能確保其商業模式和公司策略,能一致於巴黎氣候峰會的限制全球暖化1.5度的策略。

企業必須確保供應商沒有使用強制勞工、童工,工作場所沒有衛生或安全不足,也沒有剝削勞工、溫室氣體排放、污染、降低生物多樣性或減損生態系統等問題。

路透已經看見執委會的提案文件,該提案還必須經過歐洲議會和歐盟各成員國的批准通過。

該提案受影響的歐盟企業預計有1.3萬家,主要是針對員工超過500人、營業額超過1.5億歐元的公司。

執委會對於服裝、鞋類、動物、木材、食品和飲料、石油、天然氣、煤、金屬和金屬礦石、營建材料、燃料或化學品等產業的企業,列入門檻將更低,爲員工人數超過250人,營業額達4000萬歐元的企業,都將對其提出相關檢查要求。

該提案也將影響到約4000家外國企業,因它們在歐盟有營運活動。

歐盟將監控企業對這些目標的遵守情形,違反的企業將遭受罰款。而與歐盟企業有長期往來或頻繁合作的供應商,如果它們也違反相關人權或環境規定,該歐盟企業也將面臨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