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交鋒 藍主張一事不再議 綠稱不該被丟包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楊亞璇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8日)審議民進黨版本國會改革相關法案,由於15日委員會已審查藍白版本草案,程序發言時藍綠激烈攻防,藍營主張違反「一事不再議」,綠營強調任何一個法案都不應當被丟包,氣氛火爆。

司法法制委員會15日審查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內容囊括國會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總統國情諮文報告等;不過民進黨團版本仍未過複議期,來不及併案審查。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早排審民進黨黨團、國民黨立委提出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藍綠在程序發言時隔空交火。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國會改革法案已出委員會,當時沒有達成共識,國民黨召委吳宗憲並未強行通過任何一個版本,決議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民進黨版本來不及提案並審,仍然可以於院會提議抽出併案協商。

林思銘認爲,今天是在重複做大體討論,有無逐條必要,可以在協商時將民進黨團版本併入一起協商,今天議程在程序上沒有正面效益,法案已經向前推了,今天再次做法案審查,最後結果可以預期保留出委員會,還是要進入併案協商,是否還要浪費時間做大體討論、逐條審查。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任何一個法案都不應當被丟包」,任何一個提案委員或黨團法案就儘可能求取討論周延與品值,併案討論就是提升議事效能與正面強化問政品質,可惜民進黨希望透過協商請吳宗憲讓個法案併案,今天包括呂玉玲、鄭天財、翁曉玲提案共5案,若能週一併案審查,林思銘的發言足以說明週一的處置是不周延的。週一審查「逐條不審查」,討論國會改革茲事體大,更不能逾越、踐踏委員會中心主義。

林思銘說,立法院過去對於相同法案,得爲併案審查,同一條文審查議決後就不再討論,這不是民進黨一貫主張的「一事不二議」嗎?民進黨逕自排審讓人感覺是鬧雙胞。

吳思瑤則說,她不同意,已經有一次程序不正義,不能重蹈覆徹,民進黨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修正草案」有24個條文,其中有12條跟國民黨、民衆黨沒有重疊,必須逐條實質審議,民進黨版本還新增兩個章節名,當然需要審議,不管藍綠白,不應當有任何一個法案被丟包,更不應當「被鬧雙胞」,沒這件事,條文不同、內涵不同,違憲與合憲大大本質不同,「對不起這是被鬧雙胞」,從來沒有鬧雙胞這件事。

民進黨籍召委鍾佳濱說明,週一委員會審查完竣,並沒有做成通過與否的決議,今天條文有些不在週一草案,並沒有重複審查的問題。

國民黨立委謝衣鳯表示,同樣一個案子,吳宗憲已經排案審查,國民黨版本不是怕民進黨來比,而是同樣一個法案,不同召委處理,就會有不同意見,爲什麼過去有慣例,同樣法案同樣的召委來排,就是希望法案處理有一貫性,爲何不等到下次讓吳宗憲繼續排。

鍾佳濱指出,每個委員會有慣例,司法法制委員會沒有限制委員法案排審專一權,至於林思銘所說一事不再議,的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2條第3項,委員會接受院會再次交付併案審查的同時,對於委員會之前審查通過不得再行討論,避免重複審議問題,也不會有後面跟前面翻案的問題,問題是,現在進行的並不是院會交付審查之再交付,週一進入朝野協商,在院會做出「再爲併案審查之交付」之前,委員會仍可就與週一不同的法案進行排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