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4立委涉賄被起訴!「19萬月薪」照領 還有高額年終可拿
國會爆出集體涉賄案,現任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與趙正宇官司纏身。不過,由於4人沒有被褫奪公權,仍然保有立委的身分,依然可以領每個月19萬元的月薪,連助理費也還能申請。
國會爆發集體收賄弊案,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與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捲入收賄案,被裁定羈押禁見。不過,由於立院18日開始新的會期,立法院長游錫堃出面呼籲,希望司法機關可以尊重憲政,任何行動、處理都要符合憲法規定。
此外,雖然四人涉賄被起訴,但因爲沒有被褫奪公權,因此還保有立委的身分,就算羈押禁見,依然可以領取每個月19萬元的月薪,年終1.5個月一樣可以拿,助理等費用都還能申請,金額也會照常發放。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除非立委屬於現行犯,否則會議期間沒有得到立院許可,司法機關不得逮捕、拘禁。地院是否得到立院的同意,才能決定續押立委,讓外界相當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