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新的軍官制度由基於職務等級調整爲基於軍銜等級

1月28日下午,國防部舉行例行記者會,國防部新聞局長、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大校答記者問。

記者:此次軍官制度改革建立了軍銜主導的軍官等級制度,主要包括軍銜等級、崗位職務層級待遇級別3個方面。請介紹新的軍官制度中軍銜的設置情況,以及軍銜等級、崗位職務層級和待遇級別3個方面的具體設計考慮。

吳謙:新的軍官制度對軍官等級設置作出重大改革,由基於職務等級調整爲基於軍銜等級。新的軍官軍銜設“三等十銜”,將官分爲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分爲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爲上尉中尉少尉。軍官軍銜按照軍種劃分種類,在軍銜前冠以軍種名稱。指揮管理軍官和專業技術軍官的軍銜,分別標識

新的軍官等級制度,主要包括軍銜等級、崗位職務層級和待遇級別3個方面。一是軍銜等級主導軍官等級管理基本秩序。在區分軍官等級、表明軍官身份、彰顯軍官榮譽基礎上,進一步賦予軍銜體現軍官能力素質、反映軍官服役貢獻功能,進一步凸顯軍銜在教育培訓考覈評價晉升任用、退役安置等軍官職業發展管理中的調節作用,讓軍銜迴歸本質屬性、居於主導地位。二是崗位職務層級輔助調節軍官晉升任用次序領導指揮關係。根據單位等級和軍官職務等級,調整建立軍官崗位職務編制序列,相應明確崗位職務層級與軍銜等級的對應關係。指揮管理軍官共設軍委主席至排職15個崗位職務層級;專業技術軍官共設正高職、副高職、中職、初職4個崗位職務層級。這樣設計,實質上是用崗位職務層級替代過去職務等級的部分功能,並在軍官管理中發揮輔助作用,既能進一步理順晉升任用次序、明確領導指揮關係,又能實現軍官等級與部隊編成的有機契合,也有利於新舊制度體系平穩過渡。三是待遇級別確定軍官基本生活待遇。單獨建立軍官待遇級別制度,用以確定軍官的工資住房醫療保險等基本生活待遇。軍官待遇級別以軍銜等級爲基準,共設十九級,從高到低依次爲一級至十九級,每個軍銜等級設置相應幅度的待遇級別區間。待遇級別與軍銜等級既構成一定的對應關係、又不捆綁過緊,保證軍官即使在軍銜不晉升的情況下,幹得好、幹得了也可以相應提高待遇,引導軍官安心服役、長期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