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逆向行駛肇事逃逸 惡男害人撞斷腰椎被判刑

劉姓男子半夜在國道鼎金系統交流道匝道逆向行駛撞上對向來車,造成兩人受傷,被判刑1年。(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有竊盜、過失致死及肇逃前科的劉姓男子,2年前半夜開車上國道1號要前往高雄左營,在鼎金系統交流道錯過匝道開過頭,他竟在高速公路上回轉「抄近路」,逆向開進10轉國1的北上匝道,遇到林姓男子駕車載吳姓女子從國10要轉國1北上,林男見到劉男逆向而來,將車向右閃避,自撞路邊護欄,害吳姓女子腰椎骨折重傷,劉男竟肇事逃逸,法官認定劉男惡意逆向行駛又肇逃,依過失傷害等罪判刑1年。

肇逃的劉姓男子於2022年11月14日凌晨2點多,開車進入國道1號北上要前往左營蓮池潭,他應於鼎金系統交流道,從南往北接國道10號往蓮池潭方向,但他錯過連接國道10號往西的匝道,他不想往北開到楠梓交流道再繞一大圈,竟「抄近路」在國道1號361.65公里處迴轉,穿越槽化線,轉進國10東向西接國1北上的匝道,直接逆向駛入國10東往西車道。

劉男逆向駛進國10匝道,遇到林姓男子開車載着吳女要北上臺南,林男見到劉男駕車逆向直衝過來,趕緊向右方閃避,結果車子失控,撞擊匝道的外側護欄,林男自己手腳受傷,乘客座的吳女因車身撞擊護欄,造成她腰椎爆裂粉碎性骨折、四肢和顏面多處擦挫傷;逆向行駛的劉男肇事後竟不停車,反而加速落跑。

事後警方依監視影像以車追人,找到劉男到案說明。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劉男僅坦承逆向行駛國道匝道,辯稱不知道與林男的車子發生擦撞,害林男的車子擦撞護欄,造成吳女重傷。

法官審理後,認定劉男在國道上逆向行駛,可預見會造成行駛該路段的車輛緊急閃避或剎車,進而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當時正值凌晨時分,在安靜的環境下,不可能沒聽到撞車時的巨大碰撞聲響,不採信劉男說詞,認定他是惡意肇事逃逸,依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等罪判刑1年,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