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將碳排放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其中提出,推動將碳排放指標納入規劃。將碳排放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充分考慮經濟發展、能源安全、羣衆正常生產生活以及國家自主貢獻目標等因素,合理確定五年規劃期碳排放目標,並對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進行統籌部署。“十五五”時期,將碳排放強度降低作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約束性指標,開展碳排放總量覈算工作,不再將能耗強度作爲約束性指標。制定碳達峰碳中和有關行動方案。圍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有關部署,研究制定碳達峰碳中和有關行動方案,細化碳排放目標控制的工作舉措、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十五五”時期,細化落實《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部署,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