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理由阻兩岸同婚 綠挨批雙標

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成員,十月底參與同志遊行,她在遊行中高舉「她不是共匪,她只是我的伴侶」的顯眼標語。圖/伴盟提供

臺灣同志遊行日前舉行,當天蔡英文總統在臉書發文誇耀全世界羨慕臺灣,每對相愛的彼此都能幸福成家;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也參與遊行。國人雖已可跟全世界任何國家的男女同志結婚,唯獨不包括中國大陸。政府高調宣揚婚姻平權成就,卻忽視兩岸同性伴侶成家渴望,被質疑雙標和歧視。

二○一七年五月廿四日,司法院公佈大法官第七四八號解釋,認定民法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爲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有違憲法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平等權之意旨。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賦予同性伴侶結婚的法律依據。

同婚專法缺角 兩岸戀人夢難圓 製表/大陸中心

陸委會今年二月曾表示,兩岸同婚須考量「國家安全」和相關配套,才能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及臺灣整體利益,引發兩岸同志圈不滿。

臺灣同志羅平(化名)直言,「我要和我愛的人結婚,受法律保護,和生存、工作一樣是基本人權,不是什麼政黨賜給我的。」他質疑政府獨拒中國大陸,「我愛什麼國家的人,還需要陸委會批准?」

莊奇偉(化名)爲爭取和在大連讀博士後的男友結婚,幾乎每隔一天就打電話給陸委會,質疑政府搬出「國安」理由阻礙兩岸同婚,「爲什麼允許兩岸異性伴侶結婚,卻不允許同性結婚,異性就沒『國安疑慮』嗎?」

針對兩岸同婚何時有進展,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近日仍說「沒有時間表」,理由是兩岸法制差異,大陸尚未通過同婚合法。他並稱陸委會已「實現承諾」,今年初開放邊境以來,有十幾對兩岸同性伴侶在臺「團聚」。

民團質疑,政府協助大陸同性伴侶來臺團聚,與其他跨國伴侶能夠獲得「平等結婚」的權利,差距太大。而且同爲尚未通過同婚的國家,爲何政府能對日本、南韓,甚至港澳地區解禁,對中國大陸卻繼續阻擋?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國安永遠是個「好理由」,但依現行兩岸婚姻機制,陸配入境前須先完成面談,顯示政府已設有把關機制,既然有機制,做對的事就不該爲德不卒。

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指出,國安審查可加嚴,但不能就此犧牲兩岸同性伴侶結婚的權利,而且人權議題不應取決於社會意見,變成政府推諉的藉口。

至於陸委會稱兩岸同婚障礙在於雙方法制不同,廖元豪說,行政院今年初開放跨國同婚,即引用「涉民法」規定,爲跨國同婚解套,「難道兩岸就不是嗎?」簡至潔也說,行政院都改變見解而發出函釋,陸委會還沿用舊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