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3苗栗通霄段追撞車禍 3人輕傷送醫
雙方車輛嚴重毀損。(民衆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50歲許姓男子昨(29)日晚間19時35分,不明原因停駛在國道3號南向143.1公里處苗栗縣通霄路段,導致34歲吳姓女子未注意,從後方追撞,雙方車輛嚴重毀損,也造成3人受傷送醫,詳細車禍原因有待釐清。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今天指出,吳姓男子事發當下,不明原因將車輛停在內側車道,導致行駛在後方吳女追撞,才導致車禍發生,全案造成3人輕微擦挫傷,均送往苑裡光田醫院診治,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爲0,後續將調閱相關CCTV影像查證處理,以釐清事故原委。
車輛毀損。(民衆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警方表示,呼籲用路人駕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非故障車勿停於車道,車輛發生故障時應儘量將車輛滑行至路肩,並於後方50公尺以上擺設警告標誌(若於車道上須於後方100公尺以上),人員站至護欄外或車輛前方適當距離待援,勿以任何方式造成其他用路人往來之危險,避免觸法。
另外,用路人開車務必遵守行車安全規定,注意車前狀況,切勿分心或疲勞駕駛,並應保持良好精神及專注力,隨時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以確保他人與自身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