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紅十字會原黨組書記王開祿被決定逮捕!曾因酒駕受罰

正義網記者7月22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貴州省紅十字會原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王開祿(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黔西南州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黔西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開祿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王開祿 資料圖

長期在貴州省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王開祿,男,漢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

王開祿長期在貴州省工作,曾任貴州省銅仁地區行署辦農業科科長、常務科科長、副秘書長;掛職沿河縣委副書記;萬山特區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思南縣委書記;銅仁地委副秘書長;銅仁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長;貴州省水利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等職。

2022年10月起,王開祿任貴州省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月15日消息,王開祿被查。

參加迷信活動

長期以打麻將方式賭博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6月17日消息,貴州省紅十字會原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王開祿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王開祿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受到行政處罰,長期以打麻將方式賭博;喪失紀法底線,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接、項目投資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開祿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開祿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2024年6月26日,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10起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其中提到了貴州省紅十字會原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王開祿爲他人承接工程項目提供幫助並收受賄賂問題。

據通報內容,2018年至2020年,王開祿利用擔任銅仁市副市長和兼任銅仁古城項目建設指揮部指揮長、沿河縣脫貧攻堅工作指導組組長等職務便利,爲他人承接銅仁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地勘項目、沿河縣種豬場建設項目等提供幫助,收受他人鉅額財物。2022年,王開祿利用擔任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的職務便利,爲他人承接某河流生態清潔小流域綜合治理施工項目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王開祿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ID:JCRB_ZYW)作者:王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