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聚焦生育支持措施:首提建立補貼制度,強化服務支持

人口問題是國之大者,人口發展事關國計民生。

日前,國辦印發《關於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強化生育服務支持,加強育幼服務體系建設,強化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營造生育友好社會氛圍4個方面出臺政策,確保育齡人羣“懷得上”“孕得優”“生得好”“養得起”。

這一政策的實施,關乎每個家庭。

覆蓋全生命週期

緩解養育壓力

隨着生育觀念的轉變和生育成本的持續攀升,育齡家庭面臨着生育、養育和教育子女的巨大壓力。

“在此背景下,《若干措施》的出臺與實施顯得尤爲重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院長、教授石智雷指出,生育支持政策聚焦母親孕前準備直至孩子成長的各個階段,爲其提供包括營養補充、疾病篩查、住院分娩、生育補貼以及普惠性托育托幼服務等,有效減輕了家庭在生育和養育過程中的經濟負擔,緩解了他們養育的焦慮和壓力。

國家衛健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長楊金瑞介紹,《若干政策》從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補貼等制度、加強生殖健康服務四個方面,強化了生育服務支持的力度。

《若干政策》提出,加強生殖保健技術研發應用,提升產前檢查、住院分娩、產後保健等生育醫療服務水平。

青少年是未來生育的主力軍,早孕帶來的人工流產甚至是重複人工流產是衝擊生殖健康的主要因素,增加了“不能生”的風險。“《若干措施》從性與生殖健康教育出發,預防非意願妊娠,並對早孕羣體提供周到細緻的關愛服務。”石智雷指出,支持各地將適宜的分娩鎮痛以及輔助生殖技術項目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突出全局性

首次提出建立生育補貼制度

當前,羣衆生育觀念已總體轉向少生優生,經濟負擔、子女照料、女性對職業發展的擔憂等因素成爲制約生育的主要因素。

對此,中央民族大學人口與民族發展研究中心教授楊菊華指出,生育支持是一個系統工程。《若干措施》充分考慮了羣衆多元化的生育需求,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化考慮,從強化生育服務支持、加強育幼服務體系建設,以及強化教育、住房、就業等多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

“《若干措施》第一次提出建立生育補貼制度,具體的實施方案還在制定當中,這也是此次文件的亮點之一。”楊金瑞表示,《若干措施》還明確,要制定生育補貼制度的實施方案和管理規範,指導地方做好政策銜接。同時,落實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加大個人所得稅抵扣力度。

普惠性育幼服務是緩解養育困難的重要手段。“《若干措施》要求,實施中央財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務發展示範項目,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對普惠托育機構給予適當運營補助。”楊菊華表示,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普惠、多元、優質托育服務,發展社區嵌入式托育,推動托幼一體服務,這有助於提高服務的普惠性。

《若干措施》還對提高兒童醫療服務水平提出了要求——加快建設兒童友好醫院,持續優化6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服務,深入實施兒科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鼓勵兒童藥品研發申報,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兒童用藥按程序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與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建立初期更側重全面性不同,《若干措施》明確了‘不好帶、養不起、不想生’等育兒的痛點、難點問題,從服務、經濟和文化三大方面的措施進行迴應。”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健康學院副院長、教授楊凡認爲,教育、住房、就業等諸多支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會降低家庭在生育、養育、教育方面的成本。

楊凡指出,《若干措施》中的政策“顆粒度細”“可執行性高”,從運營補助、稅費優惠、行業人才、職業技能、綜合監管等方面提出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的具體措施。比如,提出鼓勵各地出臺多孩子女同校就讀具體實施辦法,幫助解決家長接送不便問題;完善覆蓋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受助。又如,鼓勵用人單位結合實際採取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等方式,營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環境等。

強化生育支持的持續性

未來將不斷完善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先後推出了單獨兩孩、全面兩孩和三孩的生育政策調整,受到了羣衆歡迎。

“堅持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楊金瑞表示,“根據人口規模、結構和變動趨勢,我們從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高度來謀劃生育政策的優化和調整。”

近年來,在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的建設過程中,各地已經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和實踐。在總結前期經驗的基礎上,《若干措施》將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爲政策。例如,一些地區通過提供生育津貼、完善生育保險制度等方式,有效緩解了家庭在生育階段的經濟壓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納入生育保險等。

“《若干措施》把增進民生福祉與生育支持和生育友好政策體系有機結合,這強化了生育服務支持與民生改善的結合。”南開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中國人口學會副會長原新介紹,例如發揮保險二次分配和防風險的功能,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強化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保障作用。再比如,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統籌多渠道資金,建立成本共擔機制。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會和諧之本。專家們表示,生育支持政策體系鼓勵社會、單位、個人積極參與,未來將不斷完善,共同營造生育友好型社會。

(光明日報金振婭)

(來源:光明日報)